• 停留

    200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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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说 我有时候就像个只有几岁的小娃娃

    其实我是故意这么做 人难得保留下童年时候的气息和习惯 这是可贵的

    我们始终会对一些美好的东西念念不忘 想抓在手里不放 但是又无法控制

    如果可以停留 我们会变得更安静 更安乐 更安全

    没有人会去看你五年以前的日志 有的人永远只感兴趣最新的那一篇

    所以我很感激那些能一直关怀我的人 那些还记得并认真去碰触我的人

    在文字里 我们寥寥无几的词汇 惨淡地表达情感 然而依然有人懂

    就像也有极少数人会耐着性子通宵达旦地看完我的日志从第一篇到最末一篇

    这是一种精神 矢志不渝的支持 我因而感动着 并且要自己一定过得好

    畅快而细腻 温润并精巧 生活应该醇美香甜 尽管夹杂苦涩

    我要做一个慢慢品尝寻味的女人 而不要一饮而尽

    在日子里 变得从容 优雅 平静 这是最好的理想

    好在你们都与我同在

  • 一个叫末的女子 - [石语]

    200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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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次在这个博客写文章,还是两年前的七月。

    这些日子不咸不淡地过去,貌似我经历过很长一番展转,然而又轻而易举地完成了。

    人在这种时候总是难免会忍不住要回首过去的风云岁月,感叹当下的落寞,冀盼来年。

    我只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岁的逐渐成熟,人一天天变懒。以前的那些专注和耐心,都消失殆尽。

    我现在把更多的精力和时光花在吃饭睡觉和看无聊影片上,出门很少,社交渐无,完全符合现在流行的那个词汇“宅”了。

    25岁,是我的分水岭。那一年开始谈恋爱。是起点也是终点。就如我给自己取名叫未和末一样。

    谁都不知道此刻的一个举动将会带来怎么样的结果,两年后,我结婚了。

    很多往事的影子还会偶尔盘旋在脑海里,但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安定了,而且越来越安定。不必再去思考太多好与不好的答案。

    我敬仰那些面容平静的女子,从外表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快乐悲痛,年月伤痕。就像我喜欢的徐静蕾和莫文蔚,很多人说她们并不漂亮,是的,她们只是人群里不起眼的一个,然而却出类拔萃。她们有不凡的生活态度和人生品味,她们很自我,同时很懂得珍惜生命。她们是冷暖自知的鱼群,独自欢笑流泪,她们的坚强令平凡的模样优美动人。

    没有人可以达到雅俗共赏,所有的事物都充满缺陷遗憾,我希望自己如她们那样活着,从容优雅。

    然而时间给我的却越来越少,我也丧失了年少时候对事物的兴趣和渴望,我只能越来越安静。

    一直不习惯博客,但是我突然发现,它是这样的卓越。比起QQ那个充斥着现实关系网的复杂工具,这里才是真正自由徜徉的海洋。我们始终存在有一些话和一些事,不足为相识的人道。而陌生人的世界里,我们足够安全和轻松。不需要假装的关心和问候,我们互相凝望,然后交流,告别之后,我们也许不再相逢。

    就像旅途中结识的朋友,恰好在同一家小店里吃早点,我们点头示意,这一刻我们这样的近,心里很暖。我们没有留下对方的姓名、照片、甚至任何纪念的凭证。我们乐意让这一刻的一切随时间而去,也许某日还会想起,这天清晨的陌生笑脸,也许遗忘,并不给彼此的生活增加任何徒劳负担。

    我喜欢江湖的感觉。千万里江山如卷,各自相遇且相忘,最终我们只安居一间陋室,得一个人陪伴而已。

  • 不留

    20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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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说:[我走了.]他转过身,没再回头.
    像某天清早偶然看见花苞上沾染的晨露,片刻便不见踪迹.

    小易说,他的决定是对的.

    我是幽.
    我25岁,单身.

    孤独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刚起初很难受,渐渐就沉寂地接受,然后成为一种个人姿态.气定神闲,麻木不仁.
    孤独是永远无法逃避的事,由始至终,矢志不渝地持续,伴随直至生命衰竭.

    我不相信任何人,包括我自己.
    但是我相信孤独的宿命.
    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19岁的时候,我过着与世无争的大学生活.
    曾经幻想过无数次,穿着棉布长裙漫步在校园幽静的林荫小道上,一边听耳机一边背单词.这样的生活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去经历过.
    我只记得,我着实穿过长长的布裙,独自走过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学校栽种了很多古老的法国梧桐,从浓密的树荫下路过的时候,空气是如此沉寂阴郁.即使在艳阳高照的盛夏,这里依然是悄然暗淡的静谧之地.
    我不记得,我当时是否是在听着某段音乐,背着某串英文.已经太久远了,远到记忆边缘.
    我的记忆正在渐渐消退中.

    正如我对夏的记忆,也模糊得只剩下这个名字,仅仅如此.
    忘了当初如何开始,或许因为各自都是互联网上孤独的游客,恰好在某天狭路相逢,又因为某个契机,某人无聊地点击,于是有了一个认识的机会.
    忘了他所有讯息.除了性别和网名.如果连这也模糊掉,我想我们可以互相删除.丧失了最基本的意义,熟悉到最后还是归依至陌生.
    只是某天就突然在无聊生活里找到点寄托,我开始上网,是从大学开始.在新浪缤纷的聊天室名字里,我查找到一个只有5个人的地方,于是我进去发言,那里成了我的寄居地.
    夏就是在那天冷不防出现的.
    我一直在和另一个陌生人聊天,天南海北地侃,最后我说,我很喜欢夏天.
    这时有人冒了出来,发出一个笑脸.他说,不好意思,打断你们一下.
    后来他取代了先前的聊友,我们成了那里的主要发言人.终于有人忍无可忍,说,[你们私聊行不,我看不过来了.]
    然后他加了我,在通过验证的小方框里,他打出简单的字:[是我.]仿佛我们早已熟识.

    他对我说,他叫夏.
    没有任何解释.
    我喜欢夏天. 那个明媚的慵懒的肆意的任性的季节.

    夏说,幽,我喜欢你.
    他素来单刀直入,没有半分犹豫.
    我回,好,我知道了.
    我们的对话总是这样,不愠不火,缓慢柔和.
    我想我只是喜欢享受这种让时光安静流淌的感觉.
    他从来不问我,一切.
    他仿佛就是那样存在某个空间里,让我松懈防备的一个人.所以我愿意和他分享内心的秘密.
    我告诉他,我喜欢一个人.
    对喜欢自己的人说起自己喜欢别人,也许并未算是一种残酷.仅仅是冷漠而已.
    在那之前,我还没有对人提起.
    知西是我高中时期的同学,毕业前我们曾是一个月的同桌.我一直喜欢这个人,自己也不清楚原因.我只清楚,世上也许再没别人,能够让我安分地甘愿等待他.心无旁骛.
    哪怕他一直对我淡薄,哪怕他和别人谈恋爱.
    我不明白那些没有来由的坚持,是依靠什么为支点,可以撑那么久.后来我想,应该是自己的任性,负气,那种宁愿放弃所有人的心情,其实何尝不是一种疲倦.
    我不想再对别人动心,只因为觉得失望.这世上令人失望的人太多,换一千个也是一样,不如认定某一个.
    夏说,为什么不试着喜欢别人呢,也许明天你就是幸福的了.
    其实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事,我随时可以终结掉漫长的独角戏,重新开辟新的舞台,只是我不想.
    夏说,我会等你.如果有天你放弃他了,请记得告诉我.
    我答应了他.我想他只是说说而已.
    世上有什么是可能持久的,又有谁非谁不可,我对一切都不确信.


    21岁.我上网的频率越来越高,除了上课几乎都泡在电教室.身边似乎没有太多可吸引我的事物,辐射巨大的屏幕上跳跃的符号却可以充斥我整个空乏的头脑.我对网友的兴趣逐渐超过每天擦身的校友.
    但是总有些熟识的人不可以冷落,比如瑟异.
    在空旷的球场里,我递给瑟异可乐罐.他满脸不开心:[你最近都在忙什么?打电话到你寝室都没人接嘛.]
    我看着远处的天空,没有回答.
    他一口把可乐喝了个精光,然后砰地把易拉罐踢得老远.我感到他在生气.
    他说,你少上点网,不要和那些无聊的人消磨时间.不要随便相信别人.
    我说,我没有随便相信别人啊.
    他说,反正你不要老是上网.
    我问,那我做什么呢?时间太多,生活太闲.
    他没有再说话,他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大学如果生活丰富,也不至于无聊到经常要坐一个小时车来找我.聊天逛街吃饭然后再坐车回去,到学校已经是晚上时分.他总是这样,并不嫌累.他说他喜欢坐在车上看沿途风景,喜欢独自上路的感觉,喜欢这样坐车去看老同学,然后再回去睡觉.
    我们是高中三年的同学,还有小易.三个人总是臭味相投.到毕业也没改变.我和瑟异的学校在同一个城市,相隔不是太远.而小易则去了远方学航运.
    周末的时候,瑟异会跑来找我,他的时间总是太多,我知道他和我一样,都是过于孤独的人.我也知道他和我一样,喜欢着一个不大可能等到的人,那个女孩子,已经开始了新生活.
    我们都得向前走,否则就会陷入泥沼.
    有时会想到通过某些方式去摆脱当前的状态,比如恋爱.

    有那么一天,瑟异让我替他介绍女生认识.
    我问他是否太寂寞.
    他说,他应该重新开始.
    也许他是对的.
    但是我一直没有为他介绍,一边觉得我熟悉的女孩子里,没有合适人选,一边,我自己好似不大希望他恋爱.因为,也许,我想,我有点喜欢上他.
    却依然没有开口,还在迟疑徘徊.因为我不能确定,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我害怕那只是片刻芳华,我还想再等等看.
    然而有一天,我突然梦见了瑟异,他容颜光鲜,眼神动人.醒来的时候我想,我要对他说明.
    第二天我给他去了个电话,本来到嘴边的话,在听到他声音的一刻又咽了回去.我让他周末过来,有事商量.
    那是他第一次爽约,他去了别人的生日派对.在那天,结识了心仪的女生.很快,我便收到他恋爱的消息.
    他没有再来看我,他有了新的生活,也许他是对的,告别了过去,重新开始,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夏说,[你难过吗?]
    他一直在关注着我的生活.但是自己却进了部队,有两年要熬.
    我说,[没关系,本来我就是这样.]
    他说,[你这样不好,要对生活有信心.]
    我想我对什么都不会有信心,但是我还是在岁末的最后一天给知西拨了电话,我们的城市隔着几千里.以前每次给他打电话,都要心跳加剧,忐忑好一段.我不知道自己何以如何不安,我想任何场合都不足以与和他说话的紧张感相比.那天我们一直通话到新年.
    我说,[听,现在钟声已经敲过十二点了,去年过去了.]
    他说,[是啊,我们的电话从去年讲到了今年.]
    我在漆黑的寝室里,坐在蚊帐低垂的小床上抱着电话和他说话.
    我一直记得他的生日,我会在每年那个日子给他传去祝福,还有端午,中秋,圣诞,元旦,春节.
    我记得认识他的第一年,在除夕的礼花漫天欢洒的时刻,我等在电话机边,拨通了他家的电号码,在零点对他说新年快乐.那个号码我现在还记得,我想我是不大会再对某个人做这样的事了.
    或者还有好些我自己觉得感动的事,我不知道他知道不知道,也不知道他有什么感想,已经无关了.太久远了.记得曾经就好.
    我后来见到了他的女朋友,那个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并不是适合他的人,可惜知道太迟.不过我决定放弃.
    放弃其实比坚持更难,因为必须承受放弃之后不再后悔.我坚信一点,如果连最铭心的也放弃了,那其余的也一并不那么刻骨了.


    23岁.毕业的时候,夏说,你来我的城市吧.我可以照顾你.他已经退伍,回到家乡.
    我没有去.
    那时瑟异带着女朋友去了他们可以为将来打拼的城市,知西可能回到家乡工作.小易要去跑船了,他时常寄不同地方的明信片给我,写着龙飞凤舞的潇洒字迹.
    我曾经想过,瑟异会不会把他的恋情持续,抑或可能和女朋友分手;我曾经想过,如果能够和知西在同一个城市,我该多么心满意足;我曾经想过,分别那么多年的小易,还能保持当初的默契,是多么难得.
    最后我独自去了别的城市.开始上繁忙的班,休息的时候一个人逛街.
    孤独是与生俱来的伴侣,无法遗弃只能一起.

    莞尔说,[你需要恋爱.]她的大眼睛总是让人向往,忽闪忽闪之间,仿佛有万语千言.略带伤感惆怅.惹人怜爱.
    她是我一天的同事.在我上岗的第一天,就注意到这个笑盈盈的女孩,她的眼睛如此深邃水灵,我一见就再也移不开视线.也许始终滋润在爱情之中的女子都是甜美可人的,因为被呵护疼惜着,受百般宠爱.
    与我不同,缺乏阳光和水分养料,只能自己寻找坚实的泥土扎根,风雨不倒,要凭借浑身的力气保护自己,没有娇嫩的花蕊,和芬芳的气息,只有粗糙的枝桠和干裂的叶皮.
     
    莞尔对我很热情,主动过来和我聊天.
    我记得她第一天的笑,让我想起中学时的邻桌,是那样纯净美好的味道.
    我很想和她走近,和她一起吃饭,听她诉说她的生活,可以天天一起下班回家.可是她对我说,那天是她最后一天当班,第二天就离职.在我去的时候,她已经提出了辞职.
    我始终没有问她原因,我这个人对于任何人都没有好奇心,哪怕对方是我心里的人.可能我缺乏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渴求,也丧失对每个人的了解兴趣.
     
    虽然只做了一天同事.莞尔依然成为我在那个陌生城市唯一的好朋友.
    她的生活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那就是恋爱.她的身边从来不会间断有男朋友陪伴.
    虽然他们像蝴蝶飞越花丛一般匆忙,但是她觉得开心满足.
     
    我想她也许是为了恋爱而来到这世上的.或者是因为惧怕寂寞,宁可恋爱.
    她就那般痴醉地沉浸在周围男子的溺爱中,他们带给她欢笑和泪水,希望和失望,但是永不绝望.因为还会有下一个出现.
    我在她身边看到人来人往,我不知道她的内心是否和我一样孤单.
    恋爱并不能带来最终救赎,我们都清楚. 
    新年的时候,我看到阔别多年的小易,变得黑瘦了.却依然神采奕奕.
    我们围坐在一大张饭桌前,中间隔着好多人.没有多余的话,只是远远地举举手里玻璃杯.

    我感到相聚的时候是这样短.大家难得碰头,却说不到几句想说的话.又要别离.每个人都天涯海角,各自奔走.

    夏还在,他已经在做生意,小有成绩.偶尔还是会问起我的近况,我说我还是老样子.
    他说,不要再那样孤立自己了,幽,你应该有快乐的生活.为什么不找个可以依靠的人?
    我说,因为没有人可以依靠.谁都依靠不了.
    他说,那是你从来不相信任何人.你谁都不信.连你自己.
    然后他说,也许有一天会来四川,一定来看我.
    我默默不语.有的人确实一直对我很好,一直在耐心而谦卑地等着我,然而故事始终没有开端,所以停止发展.

    知西换了女朋友,我的心已经没有任何感觉.
    不论和谁,在哪里,什么时间,他的她都不会是我.
    那还有什么可以计较呢?
    他们也许分手,也许很快就会有一个家.生儿育女.其乐融融.
    除了祝他幸福,我没有别的可做.
    只是心里知道,一生最爱的人,不会再有.

    24岁.瑟异因为出差的关系,来到我的城市.我去车站接他.
    他看上去有些疲惫.也许因为有女朋友照顾的缘故,身材胖了不少.
    因为只停留两天,他抽出一天和我逛街.
    在人潮汹涌的街头,我们像刚认识不久的人默默地走着.
    然后我听见他说,幽,你比原来瘦了.过得不好么?
    我说,没什么,工作比较辛苦.
    他说,一个人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说,习惯就好.
    他说,你一个女生在外地真让人很不放心.
    我说,我一直不都是这样的吗?
    我认真地看他的眼睛.我记得以前他有一双很动人的眼睛.但是现在我什么都看不到了.
    他的眼神很空洞.
    我记得有人说,如果一个人爱你,他的眼睛会充满怜惜,如果不爱,就只有欲望.
    他的眼睛里什么都没有.那也许是因为,他从未让我在他心里停留过.

    唯一可以相聚一天,我陪他买女朋友的生日礼物.那个女孩子的样子已经模糊,因为不想仔细看.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可以心平气和地陪着曾经喜欢过的人或者正在喜欢着的人买他送给女朋友的东西.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可以平心静气地带着曾经喜欢自己或者正在喜欢着自己的人买送给女朋友的东西.
    也许我觉得我不会难过.
    也许他们觉得我不会难过.
    以为早已习以为常.
    以为有的人够坚强.

    那份迟到的表白,我想瑟异并不是不知道.只是他做出了最恰当的选择,正如知西.在明知道我的心意时,还是毅然和别人在一起.
    而我总是错误地以为,他们的情感犹豫不决,仅仅是因为不够爱的缘故.以为坚持可以换来胜利.
    结果坚持的代价就是贻误了许多时机,并且扮演了一个愚昧盲目的角色.

    他终于为她看中一条项链,细细的银链,然后挑选吊坠.
    我一眼看到一个很喜欢的,然后指给他看.
    老板说,这个很好看,你女朋友皮肤白,戴着很漂亮.
    他说,我女朋友皮肤比较黑.
    我苦笑了一下没有多言.
    但是他似乎是同意我的建议,让老板包起来.
    然后他拿起另外一个,说,幽,这个你戴应该很好看.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说,我从来不戴这些,你知道的.
    他把那颗东西放了回去.

    我没有说,我从来不戴任何首饰,因为没人送赠我.
    我只是不想像那些自己订花送到单位的女人那样自欺欺人.
    没有就是没有.
    一无所有.


    为什么在爱的时候,总是可以忘记曾经受过的伤害?
    我总是习惯了一味投入,以为全力以赴,就可以找到归途.
    付出就有回报.这句话是对的.
    只是大多数人都以为它的指代是付出什么就回报什么,且等量等质.
    其实付出都是会有回报的,只是回报的未必是你所期待的,也未必能为你察觉.
    到最后,我知道,对所有付出,都别去图报.不要对任何人抱有幻想.不要指望谁会对我好.
    如果某一天,某人突然对我小心翼翼,我就会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别的,一概不要寄有奢望.

    夏真的去了四川,但是我已经不在家乡.
    他有些失望.他说他会有天找到我.
    小易又给我写信.我想象那一个漫天星斗的寂静夜晚,在大海的昼夜颠簸里,在摇晃潮湿的甲板上.信纸上隐约透出咸咸的海水腥气.
    他总是在漂泊,但是他喜欢这个工作.可以去到不同的地方,领略各地风情.我不知道那些随浪逐风的生活,究竟潜藏着怎样的滋味.
    小易应该是我所认识的异性里,最可相信的一个.认识他至少17年了.虽然后来分开很远,我们依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信任他,虽然我不信任任何人,但是只有他.





    其实大多数时候别人也不信任我.比如当被问到,是否单身.
    我说,我单身.大部分人不信.
    他们总以为我要求很高,其实我要求很低,可是没人相信.
    没关系了,我也不信任他们.又何必要求他们相信呢?
    谁说的话,又有多少真诚?
    不信也罢.

    莞尔说,为什么不接受喜欢你的人?那些一直等着你的人,一直对你好的人.
    我想到了夏.他一直都在那里.
    但是我不了解他.我缺乏安全感.
    我想大概是因为网络的缘故,我这个人更务实一些.也许站在眼前,我更可以确信这个人的真实.
    其实又有什么分别呢?现实和网络,同样都琢磨不清.谁能值得信任?
    我最后放弃了投奔夏的念头,他只是一个多年的影子,伴随我度过一个个寂寥的日夜,但是不可充当伴侣.

    莞尔说,你想好就行.很多人都差不多,你以为他们有差别的,对你用的心.但是都只是来走一遭,最后什么都不留.
    其实她看得很透彻.但是她不会选择孤独.她是个不愿意忍受寂寞的人.一定要身边有人.哪怕不快乐.
    我觉得我和她只是同一类人作出不同选择后的两个结果罢了.


    瑟异曾经对我说过,他在三十岁之前都不会考虑结婚.
    他说话的口吻,仿佛游戏人间.
    但我清楚,他内心对待感情的认真.他并非轻浮任性的人.
    偶尔还会在QQ上遇到,聊天的时候,依然感觉很知己.但是我对自己说,他永远都是你的朋友,却成不了爱人.
     
    小的时候,喜欢把装在塑料管里的汽水冻结在冰箱里,然后拿出来用牙齿咬碎,吮吸冰冷的汁液.那阵寒意沁入齿缝,深切牙髓神经.曾经是如此嗜好这样的感受.好惬意.
    何时何地,人才会肯花费足够精力去细味某个小动作.
    就好似现在没人再说起爱情.都将它埋葬.遗忘.
    其实生活远非乐土.
    诸事岂能尽如人愿.
    总是失望的人,也许是把人生抬得过高了.一旦跌坠,才那样疼.

    我在信里对小易倾诉这些念头.有的是瞬间闪过的.但是清晰.
    我飞快地将它们记录在信里,漂洋过海给一个老朋友.
    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够完全明了我的那些无常心绪,但是我肯定他是永远会站在我这边的知己.
    永远,直到我们友情尽头.
    他总是很及时地回信.我相信他也很忙碌辛劳,不会有太多心力写东西给我.
    但是我感到他的真挚,多年来虽然非常平淡,似有若无,却不可缺少一日,终生绵长.就是这样如水清澈长久的情谊.

    夏说,家里给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
    我说,那很好啊.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他说,你不难过吗?
    我说,替你高兴,有人照顾了.
    他说,我心里一直在等你,你知道的.
    我说,我知道.但是你需要真实.
    他说,我们难道不能真实吗?我来你身边.
    我说,不要做傻事.夏,你应该明白我们的界限.
    他说,我们有什么界限?是你不相信我.

    一个月后,夏告诉我,他和那个女孩子同居了.
    我没有任何意见.他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虚耗在我这样一个游离的人身上.
    那个女孩子在网上和我聊天.她知道所有的事.他没有隐瞒.
    她说,他很喜欢你,希望和你在一起.
    我说,他既然和你在一起,就会好好对你.不要想过去.
    她说,是的,我也会尽一切努力去爱他.
    真是个天真痴情的女生.
    我对夏说,好好珍惜她.不要再想别的.

    莞尔又一次失恋了.
    她哭得昏天地暗,她说这一次她本来想要个结果.
    其实每一次恋爱,又何尝不希望和他到最后呢?
    每一个男朋友,都希望他可以成为最后一个伴侣走到白首.
    可是总是要来说再见.谁又比谁失望多少呢?
    她说,她想结婚了.不想再流浪,一个个肩膀换着依靠.只想停留了,安定了.
    我说,很好啊,女孩子应该这样,找一个对你好的人,过到老.

    我在十月收到她的喜帖.
    新郎是她的同事.像大哥哥一样,一直对她很照顾.
    终于是决定嫁了.把自己托付给某人,痛苦快乐一并交与.
    我看到婚礼上的莞尔穿着大红色绣着凤凰的锦缎喜服,脸色疲惫.

    25岁.再看到瑟异是在别人的饭局上.我终于把多年的直发烫成了爆炸卷.作了一次颠覆.
    席间众人调侃不断.感觉现在的话题越来越世故.
    我闷头吃着菜.瑟异突然端着酒杯过来.
    他什么都没有讲.和我的杯子碰了下,然后一仰而尽.
    我问他,现在怎么样.这样的对白总是显得平乏庸俗,但是又没别的话可说.
    他说,混日子吧.
    我说,女朋友呢.
    他说,还好.
    我问不出别的来.其实什么都不想问.


    他说,她对我很好,在我最艰难的时候,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一生都会感激她.如果不出意外,我想我们会结婚.
    我想,他是对的.一开始,就选择下这个人陪他一路走,是好是坏,都有她在.
    我不知道我能否可以陪一个人吃苦,我不知道我能坚持到多久.
    我不确定,不相信,不抱希望.因为我很悲观.
    不管是三十岁前还是三十岁后,不管是很多年后还是就在明天,每个人都落定在他自己的归宿里,却都不是我.


    以前我有过一个愚笨的想法,也许哪一天,瑟异放弃了她;或者哪一天,她放弃了他;又或者,我放弃了他.
    我等待我们三个人之中的某一个先改变心意.
    我的等待注定落空.

    我说,我辞职了.
    瑟异问我,你有什么打算?
    我一向都没有所谓的打算.
    缺乏目标和动力.
    只有一味的勇气.
    我身边的人,不论是否曾经和我相似.现在至少他们不再如此,每个人都意识到需要和社会融合,需要和众人一致,他们渐渐得到了启示,开始有所筹谋,为每个行为找理由,把生活列成清单,而我却不可以.
    于是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孤立.因为与众不同.

    大家都开始谈论股市行情和楼盘涨跌,瑟异也不甘落后地跻身其间.
    我想,他大概已经有结婚的打算.这样也对,难得有一个女人,肯始终跟在身边,辗转反复.不离不弃.
    我记得他说,他要到30岁才考虑结婚的事.他说话的时候,口气是那样淡然.仿佛一切与他无关.

    没过多久,我就收拾行装,去了别的地方.
    这里没有熟识的人.只带着简单的随身物件.
    我永远是个没计划的人,不管在哪里,什么时候,我很少有想过未来.

    我没有目标,和方向.
    不知道自己因何而来,也不知道是否要停留,更不知道会待多久.
    这样的人,也许太容易让周围的人无所适从,所以放弃得珍惜还快.
    大家都太疲惫,不想承担别人的不安和浮躁.我现在已经不知道怎么样的人才可以在一起.我知道即使了解也无法做到,所以我继续接受孤独的现实.

    抱着旅游的心情,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游玩了两个月,没有去任何名胜,整天麻木不仁地生活,不过似乎很快乐.
    然后开始有一份工作,不喜欢也不讨厌.调整作息,每天规律地起早贪黑.

    有天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接到一个来自远方的电话.
    是夏.
    他已经结婚了.
    是三个月前的事.在我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
    电话的讯号不太好,周围嘈杂的声音渐渐湮没了我们的对话.
    我想我们亦没有太多的话要讲.
    所要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如果还有话要说,那该是对着自己已经认定的,确切要陪伴自己度过余生的那个人倾吐.继续未完成的谈话.

    我并不觉得自己丧失了某种通往幸福的途径.也不知悔改.
    假使再遇到这样一个人,愿意一直等待,默默善待,我也未必会依偎在他怀抱.
    人是犯贱的.越是容易得到,越是容易扔掉.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关于夏的梦.第一次,梦见这个多年关心我的人.
    他很瘦,眼睛很大,他看着我,眼睛里光芒闪耀,仿佛要流出泪来.我看到了疼爱.
    他说,幽,我该走了,但是我还想再看看你.
    我说,你会幸福,我相信.
    他说,可是你从未相信过我对你的爱.
    我说,我不相信任何人,对不起.
    他的嘴角泛起一丝浅笑.
    我还想对他说什么.但是他去意已决.
    他说,我走了.
    然后转过身,没再回头.
    他终于消失在黑暗里.

    我在QQ上对小易说,有一个一直喜欢着我的人,他结婚了.
    小易说,他的决定是对的.
    这个人,他不曾住进你心里,你并不曾把他当成生命中的人.
    你所坚持的,仅仅是这些年来你自己制造出的幻觉.你只相信自己的想象.

    我说小易说,我们结婚吧.
    他问,为什么.
    我说,因为你是我唯一信任的人.我可以和你过一生.
    他说,我一直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说,我也是.
    他说,信任不是婚姻的唯一理由.你和我在一起不会快乐.因为我们太相似.
    我说,那我们该怎么办?
    他说,继续行走,直到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人.

    不久之后,他就去了更远的地方,那里有更广阔的海域,和纯净的天空.

    我终于知道自己孤独的原因.应该是自己造成的.而非命运.
    因为太害怕结束,所以不敢有开始,因为怕被人放弃,所以习惯先放弃.
    我从来不知道争取是个什么滋味.

    我遇到过很多人,有的我很喜欢,但是因为怕自己深陷,于是就离他们远去.将彼此隔断到苍茫尘埃里.
    还有很多人,他们已经有了另一半,他们总是对我说,他们的另一半对他们非常好,好到他们无法放弃,好到他们可以放弃我.
    就像一贯的欲扬先抑一样,他们的话总是以"你其实很好"结尾.但是有什么意义?
    如果我真的那么好,何以好到没有一点足以让人偏心的理由.
    他们不能改变决定,其实只是不能为我.我知道我还未达到让某人能放弃和牺牲的地步.我非常清醒.和理智.
    所以我继续麻木.就姑且让自己相信,我的好,还有更好的人会得到.

    其实有什么可以持久的呢?
    有什么可以留下呢?

    不如...不留.



    ---------完----------
     
    番外:
    其实还有很多远比我更孤独的人存在.他们一直在无穷暗黑中熬煎.他们都比我勇敢,和隐忍.
    想起那些我喜欢过的人,他们所选择的那些女人,其实并不漂亮,或许我自己也不美,只是我知道我和他们欣赏的大相径庭,原本就不是一种口味.
    那我又何必坚持把自己列入那群我自己都看不上眼的女人之中呢?
     
    那些所谓对他们很好的女人,我想,一个人要怎么样,才能算是对另一个人好?
    我也曾经有过对我很好的人,只是我太任性,以为将来还会再有更好的.我放弃得也比珍惜还快.
    虽然有的人很适合相伴一生,但是遇到的时候,我还不曾想要安稳,所以就只好别离.
    其实一辈子能对一个人好的人,不多.
    有的人给人感觉像亲人胜过爱人.但是我的选择总是和大家不同,我会让自己离开,而不是停留.
    许多人都选择了可以安稳的对象,平淡地走过以后.
    我把孤独留给自己,一个人走.
     
    这个就是25岁时的状态,以及过往的痕迹.

             

  • 今天他生日

    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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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去了他的博客,最后一条消息是3月21日发的.

    刺马改名叫投名状,不知何故.

    许多陌生人祝福他生日快乐,也有不识趣的人还在提黄秋燕,真是的,陈年旧事说来做咩吖. 没听过一句话,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况且黄现在也未必就不快乐.人各有命,有缘,各自天涯各自行.

    曾经正儿八经地迷恋过的一个偶像,非常热爱过. 曾经会为他买个蛋糕吹蜡烛. 曾经把心思写在日记里,取名拥杰童心. 曾经把照片嵌在镜框,摆在桌前. 曾经的日日夜夜,曾经为他心醉.

    呵呵,终于走过了一路少年路. 如今不再是当初情感锋芒的那个她了. 也许已经成了别人梦里的偶像吧. 也许还梦着偶像的梦. 也许梦里有他,还有他...

  • 美错

    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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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美坐在咖啡厅,手指孤独地在杯沿上划圈.
                         她的手很美,手指很修长,放在杯子上的时候,弯曲成一个优雅的弧度,非常漂亮.
                         巨大的落地窗外面就是人行道.下午的这个时间,往来的人不多,除了那些姿态慵懒的贵妇牵着牧羊犬缓缓走过,其他的人都行色匆匆.
                     西美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拣靠窗的位置坐下,面前摊开一本旅游或服装杂志,其实并不多看.她更喜欢从容欣赏路上的风景,那些车水马龙.只有一面玻璃的距离,无意就隔成了两个时空.在西美这边,时空的存在并无太多意义.她就像一个观众,而窗外则是一座戏台.她就坐在这里看一场明灭.
                                明的是那些人间世俗,暗的是她自己.但是,她也是别人的风景.
                   常常就有一些杂志邀请她担任兼职模特,她有时也会愿意换换心情尝试镜头前的不属于她的表情.其实笑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只要将嘴角上扬就好.她已经将这个表情练习得恰到好处,信手拈来.所以,笑,并不是开心的符号.也许就是一种习惯.
                     西美是不用上班的.她有一个非常有钱的男友,并且足够宠爱纵容她.但是她想她和那些被牵在脚跟后的牧羊犬并没太大分别,宠物的光鲜生活背后,未必是快乐.
               在还年轻的时候,她也曾有过正经的工作,每天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那些踌躇满志的岁月.
                  但是她没有任何后悔.人到了某个时刻就会看清,生活的真相.也许归于平淡最好.

                   她只是非常想念由香.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样.
     

                          已经多少年没见到她了.

                       那天,西美还是和往常一样,无所事事地到处游荡.她总是一个人逛街,随心地买一大堆东西,手里都提不下.但还是饶有兴致.一整个下午,她差不多又刷空了一张信用卡.
                   走在空荡的商场里,西美的脖子总是挺拔得笔直,售货小姐殷勤的笑容也只迎来她一脸的冷若冰霜.她看着手里那些包装精美的口袋,她突然觉得很孤独.她有许多美丽的裙子,漂亮的首饰和鞋子,但是她很少穿它们,买回家都置之不理,直到落满灰尘.
                    她从小到大一直过着很优越的生活,可是她很孤独.她终于知道,那是因为,她没有被爱.
               曾经在生命中出现过的男子,也夸赞过她美丽,但是他们最后都如同葵花点穴手的"指如疾风,势如闪电"般无疾而终了.
                           西美想,也许有个女伴也好.


                          不多久,她就在酒吧遇到了微醺的由香.
               那个时候,西美还留着非常碎的短发,穿着黑色外套和满身是洞的牛仔裤.她的右边耳朵上有七枚细小的银耳钉.看人的时候眼神凛冽.年少的尖锐桀骜是这样张扬地写在脸上.
               刚刚大学毕业,就凭借富足的家庭进入银行上班.在众多同学朋友的眼中,西美的确是值得羡慕的.只有她自己知道,那些无声的孤独,一直如影随形,多年,必须一个人品尝.
                她坐到吧台的时候,旁边的女子已经半醉,满脸绯红地嚷着要酒喝.她起身的时候,差点碰掉一个杯子.西美看着她摇晃着走向洗手间,她想,又是一个醉生梦死的人.
                女人回来的时候,脸上分明有水滴.她哭过了.或许哭过会好一些.酒精会让人清醒,让痛更痛.
                        西美用酒杯碰了一下她的.一饮而尽.都是血红的液体.
                              然后她看到对方闪烁着泪光的双瞳,痛楚迷离.
                 然后她就用抚摩小动物的力度,去碰触那一头凄艳的长发.那个女人倒在她怀里抽搐起来.
              酒吧里到处都是嘈杂的人,四周的吵闹和音乐渐渐淹没了她们.

                   那天21岁的由香失恋了.第一次独自跑进酒吧.第一次喝酒.第一次醉.     


                    她的楚楚可怜,都看在西美眼里.第一面,她就想,要照顾由香,一生一世.
                 辞职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就跟搬出那个富丽堂皇的家一样简单.西美的心是快乐的,就像要飞翔一样的轻松自由.带着由香.远走高飞.
                  她们离开了这个城市,来到别处.重新开始.
                      异乡的生活是艰难的.她们带着不多的钱,租了一间狭小的简陋房子.上楼梯的时候,没有电灯,西美在前面开了手电,小心翼翼地牵着由香走,昏暗的楼道里,鞋子踏上去发出细碎的声响.
              只有一张陈旧的大床,隐约可以闻到荒芜年代的腐败气息.她们手拉手地睡去.西美满足得像个孩子.身边不再是童年时怀里冷冰冰的布偶,而是有热度会说话的洋娃娃.可以相依为命.
                 西美不再挥霍无度,开始收敛起放肆的习惯.她终于在一家体面的公司里找到财务的职位,薪水暂时够应付两个人的开销.
                由香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就喜欢把房间收拾得很妥帖.她擅长布置居室和整理物件,厨艺和手工都是一流.两个人的日子如水静静流逝,幸福无声.
                 这样的状态,西美心甘如饴.她觉得快乐就是这个样子.两个人一起逛街购物,偶尔吃顿大餐,看电影,轮流着做饭刷碗拖地洗衣.地老天荒.
                 衣柜里都是两个人的漂亮衣服,她们交换着穿,都一样地美.西美的头发越来越长,一直没有剪短.她不再穿那些古怪的中性服装.写字楼里的财务需要正统女性的装扮.她要由香教她化妆.开始戴吊缀耳环.穿碎花长裙和系丝带的高跟鞋.
                    她们渐渐成熟.一晃三年.
      

                       然后有一天,由香对西美说,她要回家乡去了.
                   父母好歹替她谋到一个稳定的工作,轻松平静.女人始终需要这种生活.而不是漂泊.
                这是对的.并没有做错.也许带着她远走他乡的西美犯了错,不该将两个孤独的生命放逐到更遥远无依的地方.
                 女人始终无法照顾女人,必须交给他人接手.她不是她的归宿.
               所以她没有挽留.
                最后的几天,由香收拾完毕,她们还是和往常一样去街上逛,吃小吃,两个人依旧开心地笑,仿佛刻意遗忘了即将来到的离别.
             终于还是分开了.走的时候,她没有回头.因为不敢看身后流泪的眼睛.西美在由香背后哭.
               她有一些衣服和旧物还遗弃在房间.西美舍不得丢.照片上俩人甜蜜的笑颜,让人认为快乐只是某个时刻的错觉.西美从此便有了虚伪的笑.仅仅习惯.并非开心的标志.

                由香回去不久,便结识了相合的男子.很快许下盟誓.一年后,她嫁人了.

                      西美辞职去了另一个城市.她不愿意再回去.
                   28岁的时候,她成为了一个表情漠然的女人.拥有一头很长的漆黑头发.她不再上班.她有了男朋友.她选择依靠别人.而不是让别人来依靠.也许从某中意义上,算是幸福的一种.

                  只是偶尔在阳光遍道的午后,就突然没有没有来由地想起了多年前曾经手牵手的由香,单纯明媚的笑容.两个人的欢笑清悦动听,渐行渐远.


                        也只不过是转眼七年间发生过的事.


                                                                   ---完---




  • 俩生

    2007-04-26

    Tag:
    写个梗概.



          罗一燕站在悬崖前.和煦的阳光映照着她23岁的姣好容颜.生命如此灿烂的时刻,在她,却已经了无生趣.眼下,只要迈开这步,她就可以得到解脱.

    她望着面前空荡的崖下,春光里柔和的空气中她觉得寒冷.

    真的就这么结束么?






             心可几乎想都没有想地,就爱上了一个人.虽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并且恩爱甜蜜.

    他曾经告诉过她,他有一个心愿,就是可以去峨嵋.她盼望和他一起去,可惜没有实现.他一直没有去,仅仅是心愿.是放在心里的愿望.只是放在心里.就像他对她一样.她只是他心底的一滴泪,轻轻一抹,便不着痕迹.

    心可终于在25岁的时候,独自一人登上了峨嵋.她站在舍身崖上,感觉自己终于释怀.她完成了他的心愿.那天,她也在那里许下一个愿望.

    一个星期后,那个男人带着玫瑰向女朋友求婚.用报纸包裹着鲜艳的花朵,是爱情的讯息.然后讯息非好即坏,多年的等待换来的只是一了百了.干脆果断,原来爱情可以抛开所有,只因为一切都已经结束.

    那捧玫瑰被扔进了垃圾筒,报纸上面赫然写着一则新闻,舍身崖上枉断魂.

    心可在一周前自杀.她来到悬崖边,这里曾经是他向往的地方,曾经是她向往和他一起依偎的地方.而今她只能清醒地看见,一切都是云烟.没有爱情.只有放弃.对这个世界的放弃.

    于是她纵身跃下.粉身碎骨.她在微风中轻轻地许愿,希望她爱的人得不到爱情.这是最后的心愿.

    他放弃了她.于是她也要让他被放弃.永远.


     


              罗一燕听见背后有人轻声唤她.杜氏集团的董事,杜于心.十年来一直致力于这一带旅游业,如今已经成为行业佼佼者.在上山的途中,他碰到发烧的她,带她去了他的渡假村,照顾她直至康复.他似乎可以洞察她此刻的心中所想.

    [如果你爱的人放弃了你,请你不要放弃自己.]他说,[十年前,我爱着一个女子,她正是从这里跳下去的,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后来那人疯了,也算报应吧,可是她已经不在了,什么都消失了,值得么?]

    3年后,杜氏集团易主,38岁的董事携26岁的妻子远走高飞,游历天涯.
     
  • 分水岭

    2007-04-26

    Tag:
    25岁可能是女生的一个分水岭.
     

    以前看安妮的书,她其中一篇写到,如果时光倒回到25岁,又会如何,也许还是和现在一样过着意料不到的生活.还写过,一个25岁的女子,不再相信爱情,开始等待奇迹.
     

    25岁以前,我和那些桀骜不驯的人一样,不期待婚姻,不信任感情和人,不喜欢平淡长久重复,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这样活在无限变化的新鲜之中.但是最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25岁之后,开始认真安心静下来思考一些问题.比如自己是否还要继续漂流,是否需要和一个人一起走今后的路,是否该明确一下方向,是否该让心塌实下来而不是成天漫无边际地游荡.
     
    其实任何事任何状态都需要很多个阶段来过渡的,每个阶段都不相同.15岁的时候也许觉得恋爱是神圣而神秘,20岁觉得爱情迷人又伤心,25岁觉得感情只是一个基础,更多的是需要两个人长期相处.
    我们的想法观点是会变的.过去所否定和鄙夷的,也许正是将来我们信奉和推崇的.
    所以小孩总是不明白大人很多事,因为没走到那一步.
     

    我以前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变.我也希望自己不要变.但是最后发现,坚持的意义很小,代价却很大.
     

    去年的本命年,感觉人生很多事发生似的,划开少年和成年.就仿佛12岁时,也划开了童年和少年,如此剧烈和迅疾.

    25岁,我开始去想着接受婚姻,或者说,一个人过了许久,也想有个人陪着我,帮我,带我,指引我,照顾我.
    恋爱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似乎也是以结婚为目的的了,丧失了原本的愉快含义.
    看到两个人在一起,就想知道他们的结果,而不是问他们是否相爱.因为感情抵不过现实.
     

    有时候觉得悲哀,这些年来,不是没人爱过我,而是,几乎没有人会把我规划入他的未来,当作另一半来筹谋.
    友人说,一个男人如果真爱你,会娶你,希望你为他生孩子,很可惜,还没有这么个人.
     

    我也是突然发现,自从茹不在身边,已经好多年,我没有和人一起给自己买过衣服了.
    没有建议,没有参考,似乎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在诺大的商场里游荡,偶尔只和营业员简短对话.
    我买的东西,只有自己选择决定.
    我已经知不道,在别人眼中,我穿什么好看了.
    我只是听从自己的意见,已经盲目了.
    如果她在,她会告诉我她觉得我穿什么好看,然后我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以前总是那样,那些衣服,她觉得我穿着好看的衣服,我都穿了好多年舍不得丢掉.
    可是现在,貌似已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了.因为再没有人站在对面对我说,你穿这个最好看.唉...
     

    很多人都尘埃落定,我想,只有周董给陈小春写的那首歌适合现在我的心情.

    一定要幸福,别忘记.
     
     
    淹没在城市里
    看不见的星星
    其实仍在守着你

    你有没有心
    你愿不愿意
    逆转时间结局

    朋友忽然聊起
    关于你的消息
    原来尘埃已落定

    我为你高兴

    为自己伤心
    好复杂的情绪

    过去往往总是过不去
    留成现在最痛的印记
    左一句右一句对不起
    你救不了我
    我挽不回你

    人生能有几次的可惜
    我想我的眼睛已泄了底
    夜深人静

    突然想起
    一定要幸福
    当时的约定

    没忘记

    一定要幸福
    祝福你
  • 离歌

    20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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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离第一次听到<离歌>,便喜欢上了.歌名有一个字和她的名字一样.
    她想,这首歌适合爱着的人听吧,千禾应该也喜欢.她相信千禾是爱她的.
    但是她一直来不及把这首歌介绍给他.

    在她离开的时候,他们告别的时候,她还未曾听到它.

    很多话都没来得及说,包括自己爱的不爱的,想的不想的.
    在一切都存在太多可变可能可选的时候,她觉得他还没有把自己规划进他的世界范围,所以她决心独自找自己的未来.

    她以为他们随时还可以再见,再相遇,再在一起.
    很多事都是可以重新来的,也许离开之后重逢,比朝夕相对更圆满.

    雨离相信,放开手,会拥有更多.
    她很爱他,所以各自走.
    她曾经以为他们情意绵长.
    虽然,她和千禾,甚至连恋人都还不是.
     

    当你见到天上星星
    可有想想起我
    当你记起当年我的脸
    曾为你更比星星笑得多

            千禾在电话里轻轻说:好,就这样.不说了,她在旁边.
    雨离还想说什么,但是只听到干脆利落的挂线声.

    也许一开始就是她错了.
    感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她想错了.她以为只要她爱着他就好.
    他爱着她,或不爱,那是他的事.她以为可以跟她无关.可是怎么可以无关.

    他或许是喜欢她的.
    就像一个夜行的路人,忽然在荒芜中偶遇的萤火虫,感觉到身边有相似贴近的同伴.于是可以并肩走一段.
    但是她却误会了,以为这就是漫长一生的相依.他们并非志同道合的伴侣啊.怎么她竟忘了.旅伴的含义.


    当你记得当年往事
    你又会如何
    可有轻轻凄然叹喟
    怀念我在你心中照耀过

          她也终于知道,自己真的不在他的未来之中.就算他还记挂着她,他的人生已与她无关.他筹谋的明天,一点一滴,都不会有她参与.而那些他正在努力实现的梦想,只会有一个人来分享.

    只有美惠可以得到这殊荣.她是他的选择.

    至于原因,雨离想,每个人都有理所当然的原因,因为人生属于自己.
    她选择千禾,千禾选择美惠.这本没错.
    只是他和她做了不同选择.这么简单.

    她只是难过.安慰不了自己.
    最后,她决定铤而走险.
    要么杀了敌人,要么杀了自己.


    我像那银河星星
    让你默默爱过
    让那悠悠光辉
    为你解痛楚


        千禾渐渐疏远了雨离.
    在一个城市的人,也未必有心联络.何况,她已经离开.

    他知道她的难过,并不是没感觉.
    只是一个人的心里能装下几个人,身边却只能留一个.

    在一切都存在太多可变可能可选的时候,他觉得他还是该把那个更简单的人规划进他的世界范围,所以他让雨离独自找自己的未来,她爱自由.他相信她能找到更好的天地,与他的不同.

    他想女人是花.有一种生命力顽强,可以扎根在任何泥土里,不需要太多养料和水,自给自足.而另一种则非常柔弱,一定要细微照顾,不小心呵护就会凋萎.

    他决定和美惠在一起规划未来.
    她依赖着他,追随着他.
    他是她的明星.


    当你见到光明星星
    请你想起我
    当你见到星河璨烂
    求你在心中记住我

          已经很多年了,千禾断了和雨离联络.以前的号码都更换掉了,没有再发简讯给她.或许相忘也好.
    坚强如她,应该很快重新开心起来.可能身边出现某个人,给她温暖.

    他和美惠婚后很平淡知足,他相信他的选择是对的.

    某个闷热的午后,他听到一首老歌,是早几年便已解散的乐队旧作,叫<离歌>.
    他想起了雨离,或许她会喜欢这首歌.歌名有一个字跟她的名字一样.这样的歌,适合爱着的人.就像当年的他们.
    他突然有些怀念那时的相处,心有灵犀的同伴,一个知己.
    不知道她现在好不好.

    美惠缓慢地走过来,她的腿虽然在那年的车祸中受伤,但是恢复得很好.已经看不出痕迹.
    那是一场永生难忘的噩梦.
    一条湿滑的公路,她在跟千禾讲电话,两个人正在吵架,她边吼边走,没注意到突然闪现的红灯.一辆救护车急驰而来,来不及刹车,她当时已经丧失了意识,眼看就被撞上去.
    却突然从她背后奔出一个人,用力地把她推向前去,她因为失去重心跌倒在地,车轮碾住了半条腿,但是命是保住了.
    可是那个推倒她的人,为了救她,自己倒在了血泊里.一个素昧平生的陌路女子.
    美惠还记得那双临死前的眼,幽幽地望着她,仿佛有泪光.然而嘴角却有淡淡的笑意,这个表情直到她变得僵硬还保持着.
    这是美惠一直不懂的表情.她只是感激,这个陌生的女人,不论有意还是无意,用自己的死,换来了她的生.
    也才能让她再次得到千禾的心疼.经历过这次惊险,他决定守护这个女人,给她一世约定.

    午后的房间,歌声很伤悲.
    有人离去,有人光临;有人放下一切,有人得到幸福.

    雨离花了三个月跟踪那个她恨着的女人,看着她恋情决裂,看着她黯然神伤.
    她走在她的身后,她想将她推向毁灭,可是她忍不住要将她推向生的一方,然后自己做那只扑火的飞蛾.
    因为,飞蛾扑火的时候,必定是极快乐的.因为朝着自己的心里所想,哪怕粉身碎骨.她成全了他的幸福.

    她很爱他,很相信他,胜过对自己.

    她终于知道,他就是她的方向,尽管她一直独自追寻,尽管只有她一人知道,他是她的明星.

    美惠也活着她的命,替她去爱.所以她嘴角弯了.
    闷热的空气里充斥着大雨将至的腥气,又是一场洗礼.
    她挨近他,扶着他的肩.两个人相视一笑.

    其实花都一样,并没有差别.
    玫瑰带刺是因为太需要保护,水仙高傲地扑向自己的坟墓.
    娇嫩的坚硬的都是像泪滴的翅膀,逃脱不了飞离和坠落的下场.
    只是有的跌坠冰凉的地面,孤独地终结;有的归宿到采摘的手心,在关注和怜惜里老去.
    也许分别只是被爱的过程.

  • 春逝

    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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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可以和心爱的人慢慢地一起走到老。
            她还不知道命中注定的那个王子,什么时候会突然出现。或是已经出现。

            有没有一个人,能够让你在第一次看见的时候,就好象已经认识了许多年。如同宝玉初见黛玉时的感受一样。然后从此两个人就一生牵绊,仿佛前世结缘。但是这种事情是无法预测和掌握的。所以变得很虚妄。不足以让人相信。于是就只剩下等待和糊涂。装做什么都不知晓,也是快乐的一种。

          什么时候,可以安之若素地守在某个人身旁,静静度过一生。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必想。只看他,满眼都是他。只有他,满世界是他。地老天荒。这只是某一个瞬间我们的理想。火花闪过就好,不要去计较长短。没有计较,才可以获得平淡,平淡才是快乐的真谛。

          她曾经也有过爱,有被爱,有相爱,虽然短若惊鸿。
             还好,她只记得残留片段,并不太多。有时那些回忆就到旧影象胶片,倏忽浮现在脑海中,又迅疾地消失去,她已经忘记掉片段里的感情。那些美好的心痛的过往,通通都变得如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
        因为生活始终继续。再怎样都不会停顿。快乐的时候你留不住他,伤心的时候你赶不走他。只能听任时间滴答走。花开又败,伤复原之后又隐隐作痛。这些都不重要,只要我们还在过。

                 她溺爱甜食,她相信,甜食是某种宠爱的象征。喜欢甜食的人,也向往着被宠爱呵护。她是这样地渴望被照顾的人。
            她一个人悠闲地从容地吃着一个冰淇淋。她还记得从前有人坐在她的对面,用小勺子亲手喂她吃。冰淇淋的甜一直甜到心里。那个时候的她是幸福的。幸福就坐在她的对面。是她可以伸手捕捉到的真实。现在,她只觉得非常冰冷,一边用舌尖品尝那冰冷,一边侧过脸看到身边亲密的小情侣。握住杯子的手指因为冰冷而麻木,失去了触觉。

             她的头发很长。曾经有人轻轻地梳理过它。但是她已经许久没再用过梳子。她把头发烫卷了。

         也许那个喂过她吃东西的人,也会在另一个时间地点喂另一个女生吃东西。他们依然会很快乐。这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心情愉悦的本质只是身体内部某种激素和酶的化学反应结果。

        也许以后还会有人替她梳理一头长发。又也许没有。对于未来,不需要想太多。

        曾经爱过的人,也许会娶了别的女子,也许会更快乐。那都没关系,已经离开的人,彼此的幸福不再有关。
         一个人说爱你,请相信他;说不爱你,也相信他。其余的留给时间。因为她知道,装做什么都不知晓,也是快乐的一种。


                春天已经过去了。夏天却遥遥无期。


  • 她他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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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他们还很年轻的时候,曾经青梅竹马。
       每天清早他们会一起踏着晨露润泽的青石板路去上学。记忆里最清晰的是雾气中弥散的栀子花香味,和她清爽的短发。她总是静静地跟在他身后,沉默而欢快地奔跑,她的眼睛总会让人误以为会随时流出泪来,那样水灵。即使在几十年之后的某个深夜,他还会清楚地看见当年的她。
        只是单纯的小快乐总是稍纵即逝,他们很快长大。他去了北方的大城市读书,而她一直不适合念书,高中没有读完就回家承继了母亲的手艺。临别的时候,他对她说,等他将来工作赚钱了,一定让她过好日子。她默默地对他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他们的家乡在水乡小镇。她那时有了一间很小的刺绣店,门前铺满了碎石子。一个人无聊的时候,她就给他写信,有时有她亲手锈的小东西。她有很多古怪精灵的念头,只是从未被人察觉。
                  再几年。他大学毕业,意气风发,进入了大公司,开始发奋图强。他回家看望她,她已经蓄长了头发,穿着手工刺绣的长裙。她还是像少时一样沉默寡言,安静得像一潭碧泓。他依然对她说,他会努力,然后回来找她。或许他希望她可以等他。但是他们的世界已经不同。
          在一次公司的聚会上,他有些微醺。同事问他,会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子结婚。他说,他不会想要一个有太明亮眼睛的女子,这样的人总是让人猜不透。他的妻子只要天真简单。因为他自己已经足够聪明。说完,他心里一阵寒冷,想起她,清澈的眼睛。
       

                  他们一别三年。再见时,他对她说,他打算结婚。未婚妻是他大学时的同学。
        原来有的话并不能成其为诺言,因为过于短暂,容易消逝。当一个人说着某句话的时候,也许他确实发自肺腑,心意坦诚。只是有些东西是那样易碎,话语和感情一样,经不起时间,无法持久。
           她没有责问他,只是如旧默默地望着他,唇角颤抖着,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半晌,她开口了,说,你能抱抱我吗?
         他心存愧疚,将她拥入怀里。其实他对她不是没有情谊,只是有的缘分总是很容易随风消逝。
           她在他怀里安静地栖息,仿佛一尊石雕。
                    他突然感觉到一阵温热,低头看时,她已经把刀刺进了自己的身体。
              他抱着她去医院。边跑边说,别怕,你不会有事,不会。
          她的刀如果再刺深一厘米,就会要了她的命。她虚弱地睁开眼,第一个看到的是他憔悴而痛苦的脸。他只想企求她原谅,放他去找他的人生。离开家乡多年,他早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可以和她并肩的少年。告别家乡,离开偏远的小镇,在大城市混迹多年,他已经历练成另一个人。不愿意再回到故乡,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心无旁骛地停靠在这个曾经留下童年足迹的地方。他需要更广阔的天地去徜徉。有的人是会变的。唯一不变的,是盛开在清晨里的栀子。和湿漉漉的青石板。
                    她没有再做傻事,她为他绣了一对凤凰比翼的枕头。
           三个月后,他在家乡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她没有来。她一个人去了远方。
         三年后,他带着妻子和一岁的儿子回家过年,再见到她。依然孑然一身。她一直在四处漂泊,结识了许多朋友。她重新开了刺绣店,顾客络绎不绝。只是,听说,她三年来从未笑过。
                      她看到他,和他的家人。没有任何话语。再次分别。
                 后来他移居国外,再没有回到这里。一去三十年。最后病逝异国。骨灰送回了家乡。
        三十年,她一直没有再笑。如果有过笑容,那应该是在她还很年轻的时候,和他一起踏着晨露去学校时,闻到清香的栀子,真纯的微笑。只是已经随岁月飘落在那个逝去的年代里了。
               她终身未嫁。在他死后两年,她也郁郁而终。
         在整理她的遗物时,发现柜子里有一个木盒,打开来,里面躺着一双绮丽的蝴蝶,是她绣的,在他去远方读书时。以为可以当作他们结婚的信物。这对蝴蝶最后和她一起火化了。

            或许她只是孤独地来人世走一遭的蝴蝶。

  • 夏末

    200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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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颜对我说:[如果有明天,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我认识她已经十五年。我以为这一生足够漫长,可以让我慢慢等到她。这话她亦说过。只是我们都忘记了期限。任何事物都是有期限的。

               我叫商。我的职业是摄影。
          其实大学里我学的是物理。但是我是个感性的人。随着时间推移,我越发觉得许多东西的变化和流逝都是无法把捉的,惟有某一瞬间,存在美感和永恒。永恒是什么,我并不太相信永恒。
            我的兴趣不多,也不太合群。有时间的时候,我就拍一些照片,零散的孤独的影象出现在镜头里,我轻轻地用手指捕捉下那些转瞬即逝的美,那一刻心里真愉悦。
        大学里几乎都是在睡觉和无所事事。毕业设计做得一塌糊涂。最后也就糊涂地毕业了,凭借一点曾经的作品,在家乡一个小型摄影馆里谋到一份工。
            许多人都在做和专业和理想无关的工作,我也不例外。只是我乐在其中。一个人能做自己兴趣之中的事,再好不过了。虽然辛苦,却很充实。从镜头后面观察的世界,和平素不同,格外清晰透明。我感觉可以一眼洞穿每个人的欢忧。除了她。
            

           冰颜是我高中的同桌。起初并不太起眼。她的头发很短,鼻子也不挺。总是爱穿肥大的布裤子,看不出任何款式的外套。理科的女生本来就少,她扎在堆里还真一时看不出性别。我坐她旁边大半年,才开始慢慢熟识起来。
            至于是怎么喜欢上的,我想大抵世上的感情总是难以分析清楚,如果都可以像物理化学公式那样明了规则,也不会衍生出那么多哀怨缠绵曲折故事。总而言之,在我十五岁的时候,我喜欢上这样一个人。
                   她的人和她的名字一样,没有热度。可能因为带有主观,我不太明白她的所思所感,越是想知道,越是不清楚。好奇心本身就奠定了双方不平等的地位,由始至终。
          不知道她想什么,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无法了解的人反而更有吸引。还好,她始终单身,并且没有任何男生靠近。我想,只要我愿意,总有一天能够等到她。
                   感情是需要对手的,势均力敌的最好。而她恰好符合。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持久战。我们都不恋爱。等一个无法预知的未来。

            高中三年我们埋在题里,大学四年我们埋在书里。都差不多。只不过后者轻松太多。
        我一直给她写信,每次好象有咩多话要说,下笔却只有寥寥几句。我在深夜的时候给她电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的态度始终若即若离,这样也好,我可以慢慢地等到她。
         
                 [我可以慢慢地等到他。]冰颜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看见从未见过的欢颜。或许只有沉浸在爱里的女子,才会有这种神情。她爱上了一个人。
                     但他是谁,她无论如何都不说。我也不再问。
         感情是自由的,充满无限可能。就像数学里的几率,谁也不会知道这辈子会喜欢几个人,也不知道下一秒又会喜欢上谁,最后和谁在一起。我认为这中间纯粹有太多巧合和虚妄。
               爱一个人,哪怕他心里有别人,可以等到他不爱;哪怕他有了爱人,可以等到他分开;哪怕他已经结婚,可以等到他离婚;哪怕他夫妻恩爱,可以等到他死。不到结果,不会死心。
                          所以她爱谁,爱多久,我并不担心。我只要坚持,就可以慢慢等到她。
           战争继续升温。旷日持久。 

                    但是战场上已经不止是我们俩,无数人前赴后继地消耗在这里。比如有夏。
        她确实称得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咩多人在见她第一眼时就会定住目光,不舍游离。我也一样。
                  大学军训完后的礼堂里,她就坐在我前排。尽管穿着难看的迷彩服,还是掩不住秀色。我们寝室的弟兄都望眼欲穿。我当时正在和他们研究这个漂亮女生是哪个班,她就突然回过头来,问我有没有矿泉水。
            我的心快提到嗓子眼了。楞了一下,马上说,有。然后溜出去找小卖部。我跑了大概十分钟才买到水,回来的路上,烈日照耀,我一边跑一边用手挡住刺眼的阳光,矿泉水的冰凉直沁进手心,然后在礼堂的门口,我突然想,冰颜会不会也像这样坐在礼堂里,她口渴的时候,有没有男生替她买水喝?
          我就这样认识了有夏。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她总是像只花蝴蝶似的在物理教室里飞来掠去,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宿舍里彻夜长谈的,都是她。我一边附和着他们一边在台灯底下给另一个城市的冰颜写信。
              我知道,冰颜永远也不会开口让一个男生替她买水。她宁可让喉咙干涸或者自己跑去买。她从来都是一个人。但是有夏从小就被呵护得顺理成章,她一个微笑一个动作,就有咩多男生排队等着帮忙。她就那么娇俏地盈盈浅笑,再怎么被照顾也是理所当然。
              这样一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我不明白点解会对我情有独钟。或者世上有所谓的命数,冥冥中谁也逃不脱。
            她邀请我去学校的舞会,我看到那些不断过来请她跳舞的高年级男生,感到手足无措。她拒绝佐所有人,拉着我跑到舞池中央。我木衲地站在那里,灯光都扫在我们身上,我觉得好象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有夏教我把左手揽在她的腰上,然后她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肩上,一只手放在我的右手上。 音乐缓缓响起,她让我数着节拍。我觉得浑身僵直,她一直在我耳边吹气如兰,我慢慢地带着她,在灯光下轻轻闭上眼睛。
              大学里我们有过很多回忆。电影院、图书馆、体育场、自习室,到处都曾经有我们的身影。我也因此成为全系男生嫉妒的众矢之的。在他们眼里,我和有夏是一对恋人。
                    只有我们自己知道。我们只是比朋友好一点的朋友。我不爱她。
                  有几次我问过自己,如果有夏出现在冰颜之前,我会不会就可以爱上她?
          但是没有答案。因为一切已经如此。没有如果,所以没有如果的答案。
             我为有夏拍多许多照片。随意的刻意的,她是个适合被关注的女子。她的容颜需要铭刻在记忆里,因为真的很美。她有时化妆,更是美艳绝伦。我的镜头里都是她的倩影。或许美人更爱美。我从未见过冰颜化妆。她一直素面朝天。
           我只为冰颜拍过唯一一张照片。她用手托着腮,眼神凄迷。那张照片名叫“手”,曾经获奖。照片上的她郁郁寡欢,那天她说她失恋。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简单的戒指。
             我记得她喝了不少酒,她说,[没有恋过,何来失去?]然后她幽幽地笑了,叫我给她拍张照片。她很少对我提出要求,那天很意外。
          我在酒吧里给她拍了一张。光线不是很好,但是她的神色楚楚可怜,女子的极至哀怨。我把那张照片放大,挂在寝室的墙上。一直跟随我数年。
     
             川末问,这是谁。我说,是我从前一同学。我不想对他说太多,我在他面前一直是没有任何秘密的哥们。惟独冰颜,是我不可以透露的隐秘。
           他和我初中同班。其实我们的兴趣不太一致。他喜欢运动,我喜欢看书。但不知点解我们成了死党。虽然后来分开多年,不在一个城市,每次见面还是感觉那么亲切,胜似当年。
             他没在那张照片前逗留太久,他说,这个女的还可以。
       我不知道他所说的“还可以”指的是什么,都没关系,反正在很多人眼里,她算不上第一眼美女,也许她的美只有我能看到。这样最好。
         那时快毕业,川末来学校看我。有夏和我们一起吃饭,川末笑着说,[我要是没女朋友肯定追你!]他向来都那么坦白。有夏说,[那很容易,你们分手以后再追我呀。]三个人都笑了。
               我真希望有夏快一点恋爱,找个塌实稳当的人,好好地爱护她。免得我老觉得自己亏欠她。但是她还是在坚持,就像我在坚持一样,和冰颜的坚持一样。
          这场战争要看谁最先妥协。

    接到电话的时候我正在熟睡。慌乱穿上衣服和鞋,冲进医院时冰颜已经奄奄一息。
         她吞服了一整瓶的安定,被发现时已经来不及。
              没有遗书,只想见我一面。
            第一眼见到她苍白的脸,我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这个我曾深爱过的女人,那么多年。如果人生是一道选择题,相信她不是无路可走。可是她宁可选择结束生命,也不愿意选另一个可能。我明白了自己的绝望,我的坚持功亏一篑。不战而败。因为失去了对手。
          我很想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想问她有没有爱过我,但是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只是紧紧地抱住她,随时就可能消失的人。
                她只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如果有明天,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但是她说谎。明明自己亲手切断的明天,还能如何复原?
           她轻轻闭上眼睛。我看见她的眼角分明有晶莹的液体。但是来不及流淌下来。冻结住了。

         之后那几天我没有上班,暗无天日地关在房间里。不吃不睡。浑浑噩噩,仿佛生命里被抽去了一大部分,再没有生气。冷静下来以后我想,一定和那个男人有关,那个她爱过的人。可是,他是谁,无从知道。再想想,就算知道,又能如何?我能杀佐他吗?杀了他我爱的人也不会醒来,也许,她才不舍得让他死掉```到底是怎么样的一段感情,能够让一个人足以放弃生命去保留,心里是这样万念俱灰。

                  如果有明天,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她的话还在耳边回旋,她的心里对我不是没有挂念。只是太微薄,不足以挽留她对这个世间的眷恋。


            川末给我打来电话,他和女朋友已经分手。曾经在一起许多年,并不是没有共同经过人事繁复。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走到尽头,可是她最后还是离开了我。她不知道我为了她放弃掉了许多,如果可以重新开始,我想我可以做别的选择。]他的口气里带着几许埋怨。
                  [可是没有如果。你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
              我想我也许该出门走走。于是我去了川末的城市。他正在休假。
            [你看上去比我还难过,有什么事想不通了?]他的样子比我想象中恢复得快多了。我终于对他说起冰颜的事。他惊讶得目瞪口呆,半晌没说出话来。然后他说,你们是否在一起呢?
              我说,她死了,是自杀。在我来你这里之前。
         他的眼突然涌出泪来,那么没有来由地流下来,他说,[有的人有的事是注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我想,他还是忘不了旧日女友。那天我们喝酒到深夜,然后迷糊地睡过去了。
           
            我再见到夏末,她穿着格子的短裙和雪白的棉衫。非常妩媚窈窕。其实有这样一个女朋友,应该也是件幸福的事吧。我心里想着自己或许应该重新开始,某中妥协未必是坏事。
          她走过来摸摸我的胡茬,说[商,你似乎过得不太好,对自己好一点呀。]
           她一直对我这么好,像一个可爱的小妹妹,亲密无间。冰颜永远不会这么对我,也不会走过来摸我的胡茬。
            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一条手链,缀满了泪珠一样的水晶。我并不太喜欢这样的首饰,但是有夏应该适合。也许我该向她开口,两个人做一对平凡的人。平凡最好。
         我们去唱KTV,见到她的时候我才发觉忘记带礼物。那天她唱了[盛夏的果实],非常好听。
             我送她回家,告别时,她说,[商,谢谢你。我们一直在一起,这样很好。两个人未必能走到老,只要相处这一段是美好,就值得珍惜。我希望你快乐。]
         那天我没有睡着。我不知道怎么把握身边的人。又可能当我可以把握的时候,自己错过了。

           一周后,有夏出国了。
          我们在机场大厅里拥抱。没有多说话。不知道何时再见。她最后头也不回地消失了。
        

            川末说,如果他没有女友就追求她。但是他没有那么做。有的人有的话未必讲真,也许是玩笑,或者可以当做是应酬手腕,不必记得太清楚。
          我继续拍照。每个人在镜头前或真心或敷衍地笑,红尘滚滚,我记录下其中片段。那些活泼可爱的孩童,那些神情忧愁的女子,那些步履蹒跚的老者,那些浓情蜜意的情侣,他们都曾真实存在过这里,留下纪念。
            没事的时候,我会独自对着那张“手”发呆。不知道她是否已经解脱。
         不多久,川末来找我拍婚纱照。他的妻子小鸟依人。两个人看起来像美满的一对。我为他高兴。
                样照洗好的时候,我一张张地看。他们脸色平静。但是我看出他们并不快乐。川末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细小戒指。我看着看着,突然觉得眼熟。
            我终于想起在哪里见过。我对照了之后才知道,那是同一款情侣戒。只是他们互换了。
          他在见她照片的第一眼,就说了谎。他们早就相识,并且有过盟誓。只是,他的身边一直有别人,她只能等待。直到无望。她便放弃。
               我不再觉得婚姻是一种美满。或许更是一种残酷。
            不久之后,我便离开了家乡。

                  我没有再联系川末。
            那条手链,被扔进了水沟。


                我已经三十岁。还是一个人。拍照。记录。怀念。
          唯一留在身边的,是那张旧照片。


                               这只是某个夏天快过去的时候发生的故事。
  • 复原

    20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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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年初二的後半夜,或者說初三的淩晨,睡不著,然後我開了電腦寫了一些字,把它收進了櫃子。
    初四從內江返來之後,在凱江橋下了車,已是黃昏。沒有的士沒有三輪。到處都是匆忙回家過節的人們。我有點疲憊,一個人沿著欄杆慢慢地走著。心裏霎時想起那句詞:[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幾分蒼涼。殷素素要張翠山背的江城子,十年前看電視的時候並無甚感覺。現在發現寫得格外貼切。

    杯光酒影間過了幾天。
    天色明媚。在寺廟的亭臺上坐一會,四周寂寥無人,只有微風在耳邊輕盈地繚繞迴旋。地面和石牆上一律鋪灑上金燦燦的陽光。
    這一刻心底無限寧靜,像洞悉世情的智者一樣安詳。突然就覺得一切都和諧了,來來去去,到最終還是渡入時光的河流裏,匯進滄海。自己如何貪戀的事物和人,最後也只能保留其中的萬千之一在身邊,其餘一概告別。
    惟有寺院裏蒼翠蔥郁的老樹,枝葉繁茂,在光陰裏歲歲年年,寒暑風雨也是朝夕如故。它在春光裏肆意地搖曳著嫩葉,意興闌珊,不知人間歡憂。

    人常話午夜夢回最是真切,我統計我半夜醒來的時間基本都是4點5點。以前上班的時候每天都不夠睡,現在每天都耍反而失眠。 回四川後,日子明顯輕閒許多了,條件也明顯優越許多了。我一個人住一套兩室兩廳的房子,每天還不急不緩地上班,工資也綽綽有餘,週末回家,車來車往,沒什麼負擔和壓力,應該說應有盡有無憂無慮。但是我卻一直快樂不起來。
    其實以前真的很累,有的時候身體好難受,但是心情卻大多是晴朗的。也許這就叫苦中作樂。地藏有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志願,我想我這個種類的人可能就是不累夠苦夠就無法停留的。有的事是註定的,無法控制的。只有一往無前。

    一個人在他鄉的日子,孤苦零丁也好,我行我素也好,雖說不上得心應手但也冷暖自知,那個時候覺得自己是滿足的,對自己作為一個社會的個體,可以暫時在一個陌生的城市覓得一處棲身之所,遮風蔽雨衣食無憂,便也證明了自己的存在和成長。
    想念家鄉的長街和草木,節日節氣,總會回憶舊時天氣舊時衣,春來賞新花秋來踏落葉。其實春花秋葉到處皆相似,只是家鄉的格外美。
    我把一切都放置到記憶,每天仍然在川流不息的人潮中游離。
    從出生到成年,在家鄉度過最初最難忘的童年少年,然後離開此地,到別處另外開始青年中年,我想,這也是一種人生的精彩。領略過山泉溪流湖泊瀑布,最後百川歸海。
    在公務員考試的申論裏,命題是異鄉人在諸如京滬廣的居留問題,我最後寫了句沒有異鄉人,四海皆家鄉。可能只是我單純的願望罷了,歸屬感和安全感我都缺乏,到哪里都是一樣,流離失所。但是也樂而忘返。
    過年的一周時間,基本失眠,厭食,發熱。有點憔悴,也有一些人話我瘦了。
        
  • 幻生[1] - [石语]

    20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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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来想去,犹豫了好久,还是开始写吧。

      我是这样想的,本来想写在另一个空间里,用繁体,等到最后写成的时候再一并转过来,但是总觉得过于麻烦。现在我喜欢用最简单的方式做事,而不是绕一个大弯子最后反而自己受累了别人也没落着什么方便。凡事不该过虑。怎么样轻省就怎么样。
     
        这个故事构思了一段时间,只有个中间情节的概念,首尾都是直到昨天才想出来的。其实写出来会是个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就当练习吧。随笔。



          雨夜。深宅大院。 一间宽敞的居室里。床榻上卧着一个形容枯槁的少年,十来岁年纪,面如白素,双眼紧闭,额上渗出一层层汗,发迹已然湿透。胸口隐隐作难,猛地咳嗽起来,纤弱的身躯也颤颤微微,顺势呕出一滩血来。褐色的液体自嘴角处连绵不断地涌出,似要将这躯干中的心血都枯竭殆尽。
        就于此时,厅堂外漆黑的雨幕中映出一个身影来。顷刻便已贴近少年面前。却竟然悄无声息。
       少年垂死的脸上突然绽放出奇异的光,血液聚拢,回流进入他的身体。他有了知觉,眼睛微微地睁开了。
       面前立着一个身着紫衫的小女孩子,八九岁年纪。她俯下头,低低地说道:我是无青,我来带你走。
       说完就兀自转身。
         同来时一般,轻盈而迅疾地消失了。
       少年一阵眩晕,顿时昏睡过去。在失去知觉的刹那,他脑海中闪现过那双明亮如水晶的眸子。
         无青```无青```
        我这就随你去```

      


                2007年。冬。北京。
         一户古旧的四合院落。大门上的扣环发出轻锐的声响。哒哒哒哒哒。利落的五下。
        一个三十岁上下的女子来开门。一见来人,就毕恭毕敬地退至门旁,低垂下脸。
        门外走进一位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自是衣着光鲜,仪表堂堂,放在古代叫俊朗,放在现在叫帅气。身后紧跟着一位妙龄少女,娇巧可爱。以及随行数人。
        由门前的女子带领着,穿过偏厅,来到一间屋子。男子示意女仆退去。
       只见他轻轻地走到门前,并不扣门。而是伏贴着木门,低低地说道:师兄,你在吗?
        语气好似柔棉,能让人一腔激荡都融化了。低沉的嗓音里又带着些许娇媚,完全不似男子的口吻。
       听见屋里有人“恩”了一声。他又道:我来了。你让我进来吗?
       屋里那人叹一口气:既然来了,就进来吧。是个女子的声音。
         门,吱呀一声,推开了。
        光线昏暗。只隐隐看见靠窗的长椅上仰躺着一个女人。长发倾泻。
        男子走近窗边,迟疑了一下,还是伸手撑起了窗页。一片光线照射进来。女子下意识地抬起手遮挡住猛然打在脸上的光。一只白嫩的手。
          男子爱怜地看着她,道:你又很久不梳头了吧?还是不习惯吗?看把这张脸,都辜负得我自己都不认识了!
        女子侧过脸,在光影里,正好映托出她精致的面容,好生水灵的女子,有着世间少有的清秀,一对眸子如星空皓月,摄人心魂。只是面容惨淡,毫无血色。
       她眼神幽幽地看着男子,似是有万分怨怼,又无可奈何:这张脸,看了这许多年,也不觉厌倦,真的美,我知道,可是```
       可是什么?可是你就是不能爱!是不是?男子愤愤地说,我就是要让你看,日日夜夜,年复一年地看,直到你做梦都想到的是这张脸!
        你这又是何苦呢?
        这世间,经历过这许多天翻地覆,什么都不复从前了。可是,我对你,却始终如一。你总是不相信,是有所谓的宿命。我费尽这般心血,就是为了要你明白,你和我是注定要在一起的。生生世世!
          女子闭口不答。
         男子看她默不作声,便道:罢了,那也不说,今日只道带一位故人来与你相见。
         说罢就回头,召唤身后的少女。
         椅上的女子缓缓起身,方才看清那女子的容貌,顿时如同被摄去了魂魄一般,愣在当场。
        那少女亭亭玉立,温婉可人。粉面朱唇,眉心间隐隐沁出一滴朱砂痣。
  • 幻生[2] - [石语]

    200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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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诛



        公元621年。民间兴起异教,蔓延流传,为祸苍生。而又以山西灭盟一支,最为猖獗。
         灭盟素以武功卓绝的杀手著称,行事乖张,残横暴戾,所到之处,民不聊生。却也因此迅速从几十人滋生至数百人,短短数年便独霸一方,势力与日俱增。
       山西有一富豪,姓蓝名笃,家缠万贯,却独因与灭盟盟主狄元青相交甚厚,反得安闲自在,在当地也算得一位呼风唤雨的人物。惟独年逾花甲,膝下却尚无儿女,可怜夫妻二人晨昏烧香念佛,渐渐成了心病。
       是年,夫人突然有了喜脉,举家上下欣喜若狂。秋雨过后,蓝家喜获麟儿。
        老来得子自是喜上添喜。蓝笃遂命人请来一道人为爱子相面,不料那道人一见婴孩,便道:[不好!]
       蓝笃赶紧双手捧上茶盅:[恳求仙师再再端详,可是有何不妙?]
         那道人接过茶,呷了一口,道:[令郎命中富贵,只可惜福薄缘浅,自小体弱。依贫道推算,恐活不过十载```]
        蓝笃登时跌倒在地,呆若木鸡。
           道人看他一眼,微叹一声:[老爷,也不必过虑,贫道看此事也未尝没有个周全法子```除非```]沉吟半晌,道:[老爷当真想留他性命?]
         蓝笃答:[那是自然,若仙师能救回小儿性命,蓝家上下定涌泉相报!望仙师指点一二!]
            道人道:[那```]对蓝笃俯耳一番,[自此,老爷与令郎,父子情义断,不可再相见。如有违背,老爷命不久矣!]
       蓝笃为救小子,只能点头应允。
        道人又言:[老爷此生本无子嗣,但因祖上厚德,上天垂怜,故得此子。与老爷只有十载父子情缘。情缘一尽,再无瓜葛,望老爷届时能忍弃这段父子情,随他自去,方能保全此子性命。自此他一生无病无难,富贵吉祥。他日更是觅得佳偶,为蓝家延续香火。老爷就请尽宽心。]
        言毕告辞,临别赠予此子一名,字为:疏帆。

       十年匆匆。蓝笃谨记道人之言,片刻不敢殆忘。
        疏帆公子自幼便弱不禁风,十年间少于远足,平素只悉心研读诗书。日暮便早早就寝,终日消瘦昏倦。长到十岁年纪,已出落得十分俊秀,一道剑眉直指鬓边,体格虽弱,却也英武。若非天生弱质,娇如女子,应为习武良材。
        时值中秋,蓝家上下张灯结彩,蓝笃命人精心备制月饼点心,一则爱子十岁诞辰将至,二则忧其大去之期不远,恐再聚之日无多。
         是夜圆月当空,蓝笃与夫人、疏帆共赏朗月于后花园中。
           月光如练,灯影婆娑间,但见疏帆面色微润,神采奕奕。
        蓝笃一时心喜,遂以小勺拨下一块芙蓉月饼,递与爱子。疏帆自小在家被奉若明珠,吃穿用度,均是捡最好的来,受惯溺爱,因此并无受宠若惊之感,于是理所当然地接过,一口咬将下去。
         不料却刚入口,便一下呕了出来。
         蓝夫人爱子心切,便轻抚其背,示意细嚼慢咽为好。还笑说小儿顽皮,举止还没个规矩。
       谁知话没落音,便见疏帆面色急转,气息急喘。夫妻二人方知不妙,正欲扶他回房。[哇```]的一声,蓝公子呕出一滩血来,倒地不醒。此番蓝家如炸开了锅,里里外外,皆因公子之事不得安生。
        自中秋之后,公子便一病不起。蓝笃四处寻访名医施救,依然无济于事。眼见道人之言应验,爱子性命危在旦夕。他忆起道人临走之忠告,遂差人依其旨意筹谋。
        疏帆病入膏肓,水米不进,神志恍惚,终日半睡半昏。这一日,正是他十岁生辰之际。父母穿戴齐整,来到他病榻前。
          [帆儿,帆儿```]轻声唤他。
        含糊中,疏帆听得见父母在召唤自己。但是浑身竟没有一处可以使出气力,他尽力睁开眼睛,依稀望见泪眼朦胧的双亲。
       [```爹```娘```恕孩儿不孝```这身子```恐怕是```无法再```]一阵急喘,说不出话来。
        夫人早已哭成了泪人。蓝笃强忍住眼泪,道:[儿啊,事到如今,爹娘也只好认命了,你如今已些许懂事,有的事为父也不瞒你。]便将那道人的话一五一十地对他讲了。
       [那道长曾说,你活不过十载,如今已到限期。可为父实在不忍看你就此逝去啊,唯今之计,只有将你送往翠微宫,才有一线生机呀```]
       [翠微宫,那是哪里?我不去,爹爹,我不去呀```]
         [别怕,孩子,那是爹爹的结拜弟兄,狄元青的府邸,那位狄伯伯,你少时见过的,今后,你就跟随他,认他做师父,可要记得呀```]
       [孩子呀,咱们也是没有办法,你就依了你爹爹吧```]蓝夫人泣不成声。
        疏帆虽然尚且年幼,但已略微明白世事,听过双亲之言,念及自己也是朽木残躯,生才是唯一念想,故也不再多语。
       蓝笃见儿子默然应允,便道:[帆儿,日后诸多事,皆听从你狄伯伯之言,勿以父母为念。自此后,我二人与你恐再无相见之日了```]不由悲从中来,拭去眼角泪,道,[为父已亲笔书信,相求于狄盟主,他已允诺收你为入室大徒弟,今日```也是他即来带你回去之期```你去后,我与你母便举家迁去北京(不晓得那个时候叫嘛名字),孩儿,一切都要以自己为重啊```]说完三人哭作一团。生离死别般悲戚。
        入夜。大雨倾盆。蓝家照旧灯火通明。蓝笃夫妇守在儿子房门外,忧心忡忡。疏帆此刻已安静入眠,眼角却挂着泪痕。病榻上的少年,面容安详,色如白素,消瘦枯槁。
        突然,一个身影从漆黑的雨幕中闪出,眨眼便已步上台阶,立于门外。
         蓝笃看着眼前人,不由暗暗失望:不过七八岁模样的娇小女孩儿,稚气未脱,狄兄何以遣得如此小子来救我孩儿性命,岂不误了大事。
        又碍于灭盟盛名,不敢怠慢,便躬身问道:[请问小姐,可是来接犬子的?]
         那女孩儿好生傲慢,闭口不答,毫不避讳地径直向屋里走去,蓝笃正要发话,又及时哽住,因见得此女身着紫裙,好生奇异。她自雨中而来,身无旁物,全身衣裳却不见半点水气,而紫衫隐隐透出幽冥诡异的光,让人望而生畏。他一时心里发毛,不敢再言。
       女孩儿进得屋内,看见病榻上的虚弱少年。便轻声唤他:[我是无青,我来带你走。]
        疏帆也似着魔般,突然容光焕发,双眼微睁,看到了眼前的少女。
       无青并不上前扶他。转过身兀自离去。
         疏帆一时胸中激动,又昏过去。
         无青走出房门,回头对少年幽幽地唤道:[疏帆```疏帆```随我去```]疏帆竟从床榻上坐起,起身下地,随她而来。
        门外的蓝笃夫妇看得目瞪口呆,只见儿子双眼空洞,像被摄去了心魂。他一步步紧跟着那个唤作无青的女孩儿,走过房门,走下台阶,走进雨幕。奇异的是,他周身也丝毫没有沾湿,犹如得了庇护。雨滴在他四周消散开去,他和女孩儿步态轻盈,终于消失在夜幕中。
          蓝笃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方才发现儿子已去。禁不住失声痛苦起来。

        翌日。便与夫人收拾细软,遣散仆人,举家搬往北京去了。

         却说蓝疏帆得着无青带领,在雨夜里穿行,步履虽急,却丝毫不觉吃力。依他往常体质,定是要一步三歇的,此刻却似添了无尽神力。无青在前面领着他走,并不多语。他只顾紧紧跟着这个女孩,似乎她已是这世间唯一可以救助他的人。不过一会,他二人便到了翠微宫。
       这府邸虽名字听来婉约秀丽,实则一座阴气森森的凶刹恶地。这里的人个个面目冷峻,神情漠然。诺大的一座庄园,在夜色里笼罩在一阵昏暗肃杀的雾气中。
          无青径直前往盟主的君心殿。疏帆紧随其后,大气也不敢出,生怕一时迷路,误进了阎罗殿。
            无青领他进了大殿。殿内空旷无人。疏帆觉得一阵寒气迎面袭来,不由暗暗一颤。
        [师父,他到了。]无青轻声道。
       [恩,你去吧。]一个苍老的声音自暗中传来。
          无青转过身去,盯了一眼身旁的疏帆。自去了。
         [帆儿,你来啦```可还认得你狄伯伯吗?]一位身着乌衫的老者自大殿上座后步出,须发皆白,双目却炯炯有神。
       [狄伯伯```是你```帆儿自还记得```]疏帆怯怯地答道,时曾在幼时见过这位伯伯,在蓝府做客,父亲对他甚为恭敬,言必称兄长。彼时自己尚小,记得不甚真切了。只知他待自己甚好,常赠稀世奇珍以赏玩。再无其他。此时好生奇怪,莫非他是这一殿之主?
         狄元青生性残暴,一世孤傲,却独独对蓝家公子疼爱有加,此子幼时便机敏过人,常暗自感慨如能有如此徒儿,定传授其毕生武艺。可惜自己平生以聚财立名为志,痴迷权势金钱,却始终孑然一身,如今已经享尽人间荣华,却孤独无依。现巧得老友蓝笃躬求收留其子,实实称心如意了一番。新近又添一爱徒无青,此女聪慧灵巧,善通人意。狄元青一下收了二徒,岂能不乐?
       他看见立于殿前的纤弱少年,不禁心生怜爱。在江湖上撕杀拼斗了大半生,也不见他有半分心慈手软的时候。这会却为着这样一个翩翩少年揪心,可见人心始终不可绝对视之。
        于是狄元青亲自为蓝疏帆安置寝室,又特意命人以上等衣料缝制新衣,又带他四处熟悉翠微宫所有亭台楼阁,疏帆只是安静地跟随着他,心里知道,自己再无缘重回往日的旧所,和父母朝夕相待,如今,这幽暗冷清的宫楼,就是自己以后的家了。
         
          蓝疏帆十岁时拜入灭盟门下,盟主狄元青破例拨其为大徒弟,居寒玉楼。又开创教之先河,准许他可不必夺人性命。处处庇护,灭盟上下虽有怨言,也不敢流于表面,人人对疏帆敬畏十分。

        疏帆资质聪颖,慧根深埋,得狄元青真传,悉心苦练,不出三年便一跃成为灭盟数一数二的高手。他擅长读心术,精于催眠,纵使对手是武艺奇绝的顶尖高手,片刻之间也被他定住身形,动弹不得,任人宰割。狄盟主眼看大徒弟青出于蓝胜于蓝,灭盟也声势浩大,山西一带只手遮天,不由满心欢喜。只是疏帆生就宅心仁厚,不忍杀戮,不免让教众们多生口舌。尽管如此,一位十几岁的少年,便成就非凡造诣,实属难得。蓝疏帆也因此而威名远播,江湖上人称:天诛。
      
  • 幻生[3] - [石语]

    2007-02-15

    Tag:
     地灭


          公元623年。
       风雨交加。电闪雷鸣。
        天空惊现一道绯红的亮光,倏忽而降,如同艳丽的血痕,划破长空的寂静。昙花般惊世的美,然后这美旋即消失,一去不返。

         富贵人家。一对孪生姐妹降生。

      八年后。
         这天,灭盟翠微宫外来了两位奇怪的客人。一个尘垢满面的道人,领着一名女童,拜见灭盟盟主。狄元青好生奇怪。灭盟一向往来的都是江湖中人,多是雇凶杀人居多。而自己与这两人素不相识,来人又不似前来商量买卖,心里着实好奇。
       两人进了大殿。只见座上一位白发老者,正襟危坐,面色冷酷。 二人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狄元青方才瞧见那女孩儿模样。
         虽然是陋衣蔽体,却掩盖不住天生丽质。不过七八岁年纪,已出落得十分标致,灵秀俊俏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琉璃水晶,让人过目不忘,却又深邃幽静,窥不到底。奇特的是,一般人见到狄元青,若是武林高手,定要退避三分,有所忌惮,若是寻常百姓,更是心生畏惧,不敢正视。而此刻面前这个柔小的女子,却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毫不顾忌。狄元青禁不住有些喜欢这双眼睛,可以与自己对视良久依旧安之若素,平生也未遇几人。心里顿生几分好感。
          道人也不避讳,单刀直入:[请容贫道无礼,今日冒昧前来贵教叨扰,只为此女子求一处安身之所。]
       狄元青道:[道长有何事,不妨直言。狄某如能相助,定当尽力。]
        道人又道:[不瞒盟主,贫道自小随师父学艺,专长相面看命,不怕盟主见笑,至今尚未有误。]顿一下道:[八年前,天降异数,孤星下凡。贫道据己推算,来到那户人家。夫人产下孪生姊妹,实为人中龙凤。可惜天意有别,骨肉注定分离。因这姐妹天生相克,却各有天命。水火不可相容,一山难养二虎。故贫道便做多事人,带走妹妹,浪迹天涯。十年前,贫道曾与此地埋种一段因缘,此时,正当了却之时。说到此处,还是盟主相熟之人。蓝家公子,命定英年早逝,只享十年阳寿,想来可惜。世间却有一人,能救他出六道轮回。]
       [此女天生异禀,幻力非常,如得以教化,定能造福苍生,可惜贫道能力所限,如今已到极至。只求盟主好心收留,他日定会为贵教有所作为。]
       狄元青一席听罢,道:[倒也无碍,我门下教徒众多,独女子甚少,我看此女尚且年幼,待他日成人,自会有所成就。只是一事不明,道长所说蓝公子之事,不知何人可救?]
        殿下的女孩儿突然应声道:[在下无青可救。]铿锵有力,童稚之气未脱,却令人生畏。
         狄元青不由大笑:[你一个小小女子,何以为救?]
        无青并不作答,只如先前一般,直直地盯着狄元青。突然,她的双眼燃起火红的光,直刺而来,让人晕眩,狄元青顿时觉得胸中一阵灼热,像被烈火烤灸一样刺痛,是心,突然就疼痛起来,宛如千万针扎的一样疼。他瞪大了双眼,不敢再看无青的眼睛。
         道人说:[此女天生特异,可摄人心魄,贫道斗胆揣测,若以她的异秉摄取蓝公子的魂魄,不令其离体,便可保全他性命。]
       无青散去幻力,向狄元青,缓缓道:[师父,徒儿可还让您满意么?]
         狄元青点头赞许:[好,今日起你便是我徒儿,道长之托,狄某定全力以赴,可尽宽心。]
        道人道谢,说:[此女性烈,且杀戮之心过重,日后虽可成大器,却需养心修行,否则颠倒乾坤,混乱阴阳,谨记谨记```]言毕便寂然离去。

           无青自此成为灭盟座下最年少英武的杀手,谁也不会对一个七八岁大的女孩子起疑。她不动声色,便掠去了魂魄,如躯体三个时辰内没有魂魄依附,便悄然丧命。无青素来以不见血光的手法杀人于无形。一时之间,灭盟上下也对她恭让倍至,不敢怠慢。狄元青将她安置于凤悦轩,与自己的君心殿相距不远,足见对其信任有加。
        是年,蓝疏帆病危,药石无医。狄元青接到蓝笃书信,遂令无青去往蓝府救治。
       无青谨遵师命,将疏帆安然带回。
            虽无青拜师在前,但遵疏帆为师兄。二人情同手足,自此数年。

         无青不似疏帆心存善念,她攻于武学,野心勃勃,每次出手必不留情,若与师兄同往,便以摄魂术取人心魄,只因师兄看不得血渍。所到之处,尸横遍地,具具都是抽了魂的空壳,不多时,又添无数游魂,无处安身。
           江湖上她的名声已远远盖过师兄,人称:地灭。
  • 幻生[5] - [石语]

    2007-02-15

    Tag:
    惊梦


        
                天诛疑惑对方来历,素来灭盟江湖结怨众多,恐是仇家夙敌,不免有所顾忌:[还未请教小姐府上是```]
               那俾女先应了声,道:[我家小姐乃柳家千金,公子可有听闻?]
       那柳家原就是本地大户,祖辈经商,又与官府往来甚密,捐税可免,到如今已位居山西首富,声名显赫。传闻柳家独女天生眼盲,却冰雪聪明,通今博古,秀外慧中,芳名月夕。正直豆蔻,许多侯爵公子慕名求亲,此女却心高气傲,仍待字闺中。
               想必正是她吧,天诛道:[莫非小姐是柳府月夕小姐?]
       女子道:[正是,今日适逢佳节,与俾女秀儿同来赏灯。不想巧遇公子。]
             天诛好生纳闷,她双眼失明,如何观灯?又怕惹了对方忌讳,不敢直言。
         月夕一笑道:[月夕虽盲,心却有如明镜,触感与听觉异同常人,又多蒙上天眷顾,赐我神力,可感知周遭人物,不致寂寞。]
               天诛知此为他心通,与自己所修幻术异曲同工。只是如双方皆是修炼幻术者,便不能通往彼此心神,施展幻力。可柳月夕似时时猜度到自己心思,不由心生寒意,再看天色已迟,恐师妹恼怒,便道:[今日幸会柳小姐,在下方知世间尚有如此才貌双全的佳人,无奈时辰已晚,请恕在下失陪,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与月夕道别,赶回翠微宫,往凤悦轩求见无青,却被门前俾女拦住,死活不放他入内。无奈只得回寒玉楼,待明日再计较。

             翌日,又早早来到凤悦轩。无青已率人出宫去了。天诛推开师妹房门,只见遍地残迹,玉器古玩,皆粉身碎骨,支离四处。必定是昨夜师妹撒气来着,暗想今日定要当面赔罪不可,心下焦急。
         直等到暮色昏沉,地灭才带着一干人等回宫。天诛担忧她还在记恨昨日自己爽约之事,特意备了鲜花果品,盛于竹篮中,亲自送往凤悦轩。须夷,地灭进门来,一脸兴奋,喜形于色。天诛暂舒了一口气,上前道:[无青,昨日我突然想起家书未寄,故而```]
            地灭抿嘴一笑:[师兄何以还记挂昨日之事,我怎会计较此等琐碎小事?]又一眼瞥见桌上的果篮,会心道:[师兄,你来向我赔礼,是么?无青哪里受得起这般骄宠?倒是今日,为师兄觅得一件宝物,就权当回赠你敬我之心```]言罢,自身后拿出一件布包,递予天诛。
        他接过一展,这器物着实沉甸甸,虽是一柄薄铁,却似有无限分量,自己纵然习剑日久,普通兵器把玩良久也不觉费劲,可今日这剑,一握在手里,顿觉几分吃力,不禁暗想,难道自己疏于练习,连力道也生分了?这剑身修长纤细,不似平素所使刀剑,霸道厚重,却仿佛女子所使之器物,温婉娟秀。拔开剑鞘,寒光映眼,青锋直现,仔细观看,可见刃上隐隐透出一线红光,暗淡奇丽。
           地灭道:[此剑名曰“沉鱼”,乃一绝代佳人所有,后身故,辗转易主,今日幸为我得,赠予师兄,愿长伴左右,不离不弃。]
              天诛细细端详这剑,果然奇绝,谢过师妹,自此人剑不离,爱不释手。

          此后又过三月。
        一日,地灭兴冲冲来到寒玉楼,临窗唤道:[师兄,山上的桃花开了,你陪我去```]
           天诛这日也意兴阑珊,师妹提议正中下怀,今次再无耽搁,二人齐齐出门去了。
          这翠微山地处荒芜野地,方圆百里均为灭盟掌辖,并无人家。每年春天,山上桃花开得灿烂,却因灭盟凶残,无人敢来此赏玩,也便成了一片与世隔绝之地。美景虚设,岁岁孤寂。
           师兄妹顷刻便来到后山。数年前他们尚还年幼的时候,也曾偷瞒着师父跑到这里来玩,那时狄元青让他们终日苦练武功,这个师父对他们可谓严苛残酷。有时趁师父不在或练功的空隙,天诛总是带地灭到后山这里玩耍。地灭从来不哭,天诛知道她的好强,便满山遍野地带着她跑,摘她最喜欢的小花,然后等天色迟暮再偷偷潜回翠微宫,把采集的小花草悉数养在无青的玻璃瓶里,悲戚的是不过几日那些无根的花草就匆匆枯萎夭折了。无青将那些干瘪的花草都掩埋在凤悦轩花坛的泥土里,渐渐地,那里都堆砌成了一座小山丘。也有几次,被师父知道了他们偷跑出宫,要严加惩处,每次天诛都会保护地灭,自己宁肯承担怂恿师妹的罪责。可是他们终究会逐渐成人,逐渐忘记孩提时是嬉戏耍闹,逐渐将兴致拓展到更广阔的天地之中。已经有很长时间,这里寂静一片,无人踏足。
          桃花正是枝头喧闹,飘香吐蕊。放眼望去,满山花海。
        地灭看得欣喜,心血来潮,又仿佛回到顽皮的孩童年代,她狡黠地转了下眼,对天诛说:[师兄,我们好久没比试了,你说是我飞得快呢,还是你快?]不等天诛应声,便一跃上了花树。
       她当日身着鹅黄色纱裙,在微风中裙角翩然。天诛见她这般可爱,也遂她之意,跟随其后。二人施展轻功,在漫天飞舞的粉红花海中追逐畅游。这一览无垠的禁闭方圆,此刻倒成了他们返朴归真的悠闲乐园。杀手生涯的险恶凶残,在这落英缤纷中也荡然无存。
              天诛看着身边的地灭,心想如果此情此景能就此凝固该有多好,没有杀戮没有争斗没有权力,一切归于自然,是何等心旷神怡之事。如果师妹不是恋心权术,杀人如麻,她这等年纪样貌,本该温文尔雅,早为人妇,也如寻常人家的女孩,平静度日。他也想要是能同她一起,归隐江湖,做一对山林夫妻,倒也是件幸福美满之事。与无青相识以来,情同手足,感怀当年救命之恩,铭记在心,虽朝夕相处的是一位美艳佳人,但从未动过男女之情。方才这个念头从他脑海一闪而过,自觉荒谬,想必是自己多日寂寞,对江湖早生厌倦之心。可惜师妹未必知晓,也未必认同。
           他们一直逗留到日暮时分,才恋恋不舍地下山去。
        夜里,天诛梦见了粉白的花瓣,随风飘洒,花树交叠,依稀看见一个女子的背影,他好奇地上前探询,却不见伊人,正在彷徨之间,突然眼前一道剑光,暗红的液体四处飞溅```
             天诛由梦中惊醒,不觉一身冷汗。
       
  • 幻生[6] - [石语]

    2007-02-15

    Tag:
    沉寂


      
                             公元639年。冬。
         天诛收到家书,蓝笃病重,不久于人世。临终之前,想见儿子最后一面。
      于是天诛别过师父、师妹,快马加鞭连夜赶往北京。
           病榻上的老父已经奄奄一息,人事不知。蓝夫人也哭成了泪人。忽闻帆儿已至,不禁喜出望外,来不及拭泪,连忙起身来迎。天诛已快步进得屋里,扶住母亲。相别八载,亲人重逢,百感交加,顿时泪如泉涌。天诛伏在老父的病榻前,轻轻地唤着:[```爹爹```爹爹```]
        蓝笃似听见到儿子的声音,心里感知,双眼微微地睁开了。他定定地看了看面前的儿子,果真不是幻觉,顷刻老泪纵横。苍白的嘴唇缓慢地挤出几个字:[```帆儿```你终于```回来了```]
           天诛紧紧握住父亲的手,蓝笃感觉到一股凉意自儿子的手传入自己体内,刹那有了气力,竟径直坐了起来。他记得当年道人的话,如自己与儿子再见,大去之期不远。趁着自己此际清醒,须将后事一一安置妥当。便对天诛道:[帆儿,为父知你如今已得修炼大成,甚为欣喜,我年事已高,自知天命,你与你母也 不必忧伤,人生一世,终难逃此数。家中万事,我皆无所挂牵,惟有一事,须对你言明```]
            天诛明白此乃父亲交托之后事,不免心伤,悲从中来,道:[父亲有话,旦说无妨。孩儿自当尽力而为```]
           蓝笃对他如是这般地说完,天诛听罢,点头应允。
          不几日,蓝笃与世长辞。

             蓝夫人伤心欲绝,经疏帆劝慰,稍稍平息,决意为夫君守灵,了此余生。疏帆安抚好母亲,安妥好父亲后事,便归返灭盟。沿路上,他反复念挂着父亲临终的话。
       [帆儿,为父一生富贵,享尽人间极乐,只可怜到了年老才得你这么一个独子,本该一家人坐享天伦,无奈天道无常,你此生却注定要遭受劫难。你我父子分离,骨肉离散。今日一见,却又要天人永隔了```为父这心里```好生苦恼```所幸你已平安成人,唯今我独有一事,放心不下,便是你尚未成家立室```蓝家从前,在山西一带也可称得上是名门显贵,前些日子为父已托人为你觅得一位贤妻,门当户对,娇俏贤淑```]蓝笃为他相中这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元宵所遇柳月夕。
         蓝笃的最后心愿,便是儿子能娶此娇妻,花好月圆。聘礼早已派人送去了柳府,对方也欣然应允。如今只等疏帆上门正式提亲。
           他虽已应允父亲,也是为了安慰老人将死之心,但自己还是有些许犹豫,那月夕小姐确实动人,是位贤妻良母的好女子,然一面之缘,匆匆数言,未能知她二三分。而此事来得突然,措手不及,自己确实还需好好捋清头绪。
       回到翠微宫,拜见师父,狄元青得知故人已去,不由黯然心伤,想起自己也是风烛残年,行将就木。他如今也已不再过问宫中之事。无青一人独揽君心殿,俨然一盟之主。
        几日后,天诛特地备了厚礼,亲自前往柳府,既已答应父亲,就要一力承担。
          柳家在当地本是趾高气扬飞扬跋扈,来提亲之人虽络绎不绝却每每被拒之门外,而今大户蓝家却意外前来,聘礼丰厚,加上蓝家公子名声在外,不容小觑,柳家不由动了心,而今亲见其人,更是喜出望外,当下便定了亲。
         天诛本就眉清目秀玉树临风,如今更是英武俊朗人中龙凤,柳家上下无不喜形于色,赶紧命人唤小姐来见。
       时隔两年,天诛再见到月夕,已经多了这层密不可分的联系。他望见月夕自垂帘后走出,盈盈莲步,娇羞微微。白昼之下,玉颜雪肌,光彩照人。
            天诛低低地问道:[小姐可还记得在下?]
           月夕浅笑嫣然:[怎会不知,蓝家公子```]她的眼睛依然暗淡无光,寂如死灰,[公子此次前来,可是为着提亲?]她开诚布公地问出了口,却又难免女子矜持,粉面泛红。
              [正是。小姐皆已知晓```]  月夕突然一转柔婉,童稚地问:[那你可有物件赠我?]
         天诛这才犯了难。自己只记得预备贵重礼物,哪里知道为她捎带物件,此刻别说首饰玩意,就连寻常小物,也未带得半件。今下小姐问起,何以处之?
          月夕又道:[公子可有随身之物,赠我可否?]
             天诛不自觉地一摸身上,如今只有师妹所赠之佩剑形影不离,转念一想,自己既不使剑,再者听师妹说过,此剑原就为一女子所有,此番赠予月夕,倒也贴切。便取了宝剑,双手呈与月夕,道:[此次仓促,不曾为小姐备得礼品,此乃疏帆随身佩剑,如小姐不弃,愿赠小姐此剑```]
       月夕伸手接过,突然却惊呆在原地。本来这双目自出生便不见半点事物,此剑一接,却恍惚一道寒光直逼而来。她似看到了这把剑的前尘往事,凄厉哀怨。
        天诛见她花容失色,连忙扶她坐下,问:[小姐何以如此惊恐?]
            月夕问他:[公子此剑,由何处所得?]  [此剑为在下师妹所赠,名曰“沉鱼”,据传原为一女子所有,后流落民间,终到我师妹之手```]
         月夕不紧不慢地说:[公子且听我道来,此剑原为一富家千金所有,乃其定情之物,其貌倾城,故此剑名为“沉鱼”。可叹心上人另有所爱,弃她而去,此女子满心幽怨,自刎于爱人喜堂之上。此剑集结天地间怨恨嫉仇,杀气非常```]
       [小姐何以知晓此剑来历?]  [```这```我也是刚才接剑之时才恍惚看到```]
          [看到```?]    [恩,是呀,此事着实古怪```]
         白日已尽,天诛起身告辞。

        自此,天诛时常看望柳家小姐。不免对师妹有所疏远。而地灭也更加残暴不仁,为了登上武林至尊,不惜铲灭其他门派,党同伐异,一时间江湖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血雨腥风扫荡民间。地灭还潜心修炼上乘幻术,欲将生死轮回掌空手中,逆天改命。
        
       
  • 幻生[8] - [石语]

    2007-02-15

    Tag:
     他生


               可是自己却分明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紫纱曼舞,婀娜多姿。正是一间女子的香闺。他定定神,仔细一看,这不是无青的凤悦轩么?自己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屋里四下无人,他突然记起了,哎呀,今天是自己大喜之日,怎么在此耽搁,也不见有人来找,拜堂没有新郎怎么成?只怕月夕等急了吧。于是便快步向山下跑去,边跑边被什么绊住,也顾不得看,用手扯掉就跑。快到蓝府,便听见鼓乐升天,好不热闹。心里更是着急,时辰已迟,新郎还没到堂呢,这些人怎么就不等等自己呢```三步并作两步奔进大门,脚上又有什么绊住了自己,他一拉,只见是一条纱巾,好生纳闷,自己怎么带着这样的东西,再一看,自己身上怎么穿着一套紫色纱衣,看那式样```好似女子的衣裙```难道```眼下不容多想,只管奔进堂去。
              众多灭盟门徒也早早齐集堂前,看到他,都肃然起敬,鞠躬行礼,口中分明称呼他为“盟主”,他只道这些人乱了规矩,拿自己取笑。再看堂上,那高堂之前,凤冠霞披,红衣如血,不是月夕又是谁?虽红纱遮面,仍是掩不住她的喜悦,可丝毫不见焦急,众人皆兴高采烈,未见异常。天诛正生疑虑,刚要拨开人群,却瞥见月夕左边一人,已然衣着大红,仪表堂堂,定睛一看,那不是```不是天诛```他自己么```这```怎么回事?自己明明站在这里,怎么竟然```而自己却身着紫裙```醒来尚在凤悦轩```莫非```他不敢想```也不能想```他告诉自己,这是幻觉,绝对是幻觉,不可能,不可能是真的```正当此时,只听得一声[时辰到,行礼```]堂前二人已站立端正,准备拜堂。 
                 [一拜天地```][且住!]堂下一片哗然。新郎转头看见了人群里的天诛,却安之若素,道:[师妹,别闹,待我拜完天地,再领你看新娘子!] 天诛一惊,师妹!他怎么如此称呼我?再看周围,众人都望着自己,几位仁兄劝道:[盟主,稍候片刻,新人礼毕再作计较```] 他们称他“盟主”,莫非```当真如他所料```他一时心焦,说不出半句话来。  
            三拜完毕,盖头下的新娘子却起身了,她向身旁的人道:[你```你```不是疏帆夫君```]新郎笑道:[我怎的不是?你要不要亲眼看看?]说罢便去撩她喜帕。喜婆低语道:[官人且勿心急,新娘盖头须得到洞房再揭```]新郎一掌击飞:[不用等到洞房```因为,她根本进不了洞房!]说完一把扯下月夕的红纱。四座皆惊为天人。
              新郎再盯着她的双眼,一团红光汇聚入她的眸子。月夕一阵头晕,眼睛有了光感。再一睁,竟看清了面前人,她久久凝望着那张脸,似相识千年,然后她看到对方的眼睛,她认出了她。
          [是你!!你不是我夫君!]月夕惊异地叫道,她茫然四顾,双眼见得事物,异常光亮。她终于在人群中看到了呆在原地的天诛,她记得他的眼神,在他们的上一个轮回。可是,眼前的他,已不是他。月夕哭了,撕心裂肺。她正要飞奔过去,飞向心爱的人的怀抱,可是,她的咽喉,一阵灼热```新郎用他们牵手的红绫,缠住她的颈项,她顿时呼吸不了,她听见那人说:[还记得你的秀儿吗?她当时也想挣扎,可我没忍让她受罪,就这么咔嚓一下,拧断了她的脖子```]天诛冲过去,[你放开她!!]喜堂乱做一团。
                  [你救得了她么?]新郎冷冷一笑,只见寒光乍现,正是“沉鱼”剑。
             [无青!!!!]天诛已经可以断定,是昨夜师妹来到自己房间,动用她修炼已久的幻术,将自己与她的魂魄调换了身体(注:这招参见大话西游里香香使的那招移形换影)。此时,那个身着红衣的自己,其实是无青的魂魄驱使,而自己却借了无青的外壳。
          地灭幽幽地看着他们,对天诛道:[师兄,你害我好苦```这把剑,见证着你对我的无情```前世今生,纵然我再如何尽力,你依旧一心向着她```如今```一切都太迟了```]说罢一剑挥去,天诛想与之抗衡,却发觉自己武功尽失,幻术全无。竟使不出半分气力。
              只听得月夕“啊”地一声,无青一剑封喉,月夕倒地。天诛扶起她,感觉到怀里的生命正一点点流逝,他哭喊着责问面前曾经相处十年的师妹:[你这是```为什么!!!!!]
         [这个贱人!!!!!!!!都是她```令你昏迷心智,弃我不顾,我说过,师兄,要杀死最无辜的人!!!!!!!!!我也算手下留情,让她临死前见你一面,也不枉她为你命赴黄泉```]
            月夕的眼睛久久都没有合上,她咽气前最后一句话是:[她```她```就是这```剑的主人```]
         地灭摄出她的魂魄,封印在她眉心,道:[师兄,你我从魂魄出壳之时便已超脱三界,不入轮回,而她,将继续重入六道。我封了她的魂魄,她便不会转世,永远停留在这个时辰。肉身轮回,需过千年,此咒可破。哈哈```你是等不到那一天的~~~~~~~~]
            天诛一阵心痛,也昏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躺在无青房间里。他知道,这个世上因为他,有的人已经死去了,想到此,眼泪忍不住淌了下来。稍微恢复气力的时候,他起身唤人,丫鬟告诉他,地灭已经血洗柳家上下,连同亲戚邻里数百口人一举灭门,而天诛的母亲在途中也遇害,蓝家亲眷,无一幸免。
          江湖上尽人皆知,灭盟天诛,于成亲当日手刃结发妻子,将柳家灭门,就连自己的亲母也不放过,而“沉鱼”剑素来剑不出鞘,孰知第一滴鲜血,竟然是新婚妻子的!手段毒辣,冷血无情,比起同门地灭,有过之而无不及。从此天诛之名震彻武林,闻者丧胆。天诛自此独霸盟主之位,地灭被幽禁于凤悦轩中。
         天诛、地灭自调了身份,便如行尸走肉,不生不死,不病不饿(注:参照三更之回家黎明那个角色)。与天地共寿,日月齐光。
          天诛于凤悦轩中度日如年,无奈此生法力已失,纵想了结残生,也无能为力。这个躯壳里的血液早停止了汩汩流动,如同凝固的冰块。每日对镜出神,看着这张师妹的脸,心中纵然有万千愤恨,也无处归咎。地灭知道,师兄不肯原谅自己,但是时光流转,世事变迁,总有一天,他可以尽弃前嫌,忘记前人,接受自己。
                翠微山上的桃花开了又败,不知春风笑何人。
        
        四十年后,灭盟为朝廷歼灭,天诛、地灭不知所踪```


           这个世界日新月异,除了不变的,一切都在变。
                2007年冬,北京。
         再过几个月,就要迎接奥运。举国上下,无不欢腾。在历史的长河里,总有一些人是置身事外的,或者说,站在这时光之外,眼见一地明灭。
                     一个二十岁年纪的年轻男子,领着一位妙龄少女,敲开一座古旧四合院的门。
             在幽暗居室里独自躺卧在长椅的女子,长发倾泻,眼神凄迷。正是当年的无青。
        [师兄```]他轻声唤道,好不柔媚,却是那时的疏帆。
              你们一定猜到,那位眉心朱砂的少女,就是死于“沉鱼”剑下的月夕。
  • 幻生[9] - [石语]

    2007-02-15

    Tag:
     忘记她是他


           故事其实这样开始的:
       
        公元621年。蓝家喜得麟儿,取名疏帆。
       公元623年。天降异数,双胞姐妹降世。姐姐月朝在家中抚育成人,妹妹月夕送往道观修行。
                  柳家添得千金,取名无青。
        公元631年。蓝疏帆与月夕因缘巧合,同投灭盟狄元青门下,数年后江湖并称天诛地灭。二人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互生情愫。
        公元639年。蓝家与柳家结亲。蓝疏帆据理力争却无法力挽狂澜。
        公元641年。蓝疏帆私下与月夕成亲,喜堂上,无青赶来,疏帆说明自己心意已决,无青竟拔剑自刎,血祭喜堂。因她死时怨气极重,化为幽魂不肯重入轮回。竟令六道逆转,历史重来。

           第二世。无青投了月夕之身,并摄去其天眼,拥有无上幻力。月夕投了无青之身,因失了神通,双眼失明。换言之,今世之无青,乃前生之月夕。今生之月夕,乃前世之无青。

          地灭匍匐等待了一千多年,只为师兄肯重投自己怀抱,哪知住在无青身体的天诛依然想念着最初的月夕。他看见眼前这粒朱砂,泪眼婆娑,忆及千年相思。地灭道:[我原本以为,漫漫年月,你会忘记了她,看惯了我的脸,便爱上我这人。可我依然失败```我亦会疲倦,如今,我三人重入轮回,我也当找回我自己```]遂化了月夕额前朱砂,解了封印。

            2007末的北京郊外,失踪三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北京有数千人失踪,他们的消失,不过滴水填海。世间凡人事,如白驹过隙,转身千年。一眨眼一抬头,很多人便已消散其间。再无踪迹。

        时间回到公元621年。疏帆诞生。此生再无恶疾缠身,顺利成人。
            两年后。两个富贵人家同时喜获千金。柳家无青,自小聪明伶俐,乖巧可人。

           公元641年。柳无青嫁与蓝疏帆,自此相安一世,和睦美满。

             世上再无天诛、地灭出现。而灭盟不久也被夷平。翠微山游人遍地。

         那个曾经唤做无青的女子,上一世杀的最后一个,这一世杀的第一个人,是自己的同胞姐姐,她没有让她出世。
             此生,与疏帆、无青再不相识。在这对璧人成婚49年后,她终登帝位,君临天下。





             天下有情人何其多,地上无情人不为少。愿天下没情的就表成眷属了,让那些有情的成吧```

         本故事纯属虚构,个别情节粗糙,因是原创,时间仓促,少有修改,望大家见谅。虽然些许涉及历史人物,但请不要深究。在下牛刀小试,不足之处请大家指出,多多益善!

                                                                    07年情人节 献礼

  • 淡悟

    2007-01-07

    Tag:
    一段時間之前,堯堯同學跟我說的一些話,引發了我長久的思考。
        是的。我們需要清醒。雖然我一直標榜自己非常清醒。但是依然我行我素。並且執著。
             其實每個人不都是在執著嗎?只是方式不同。目的不同。
        一個自己都不清楚方向的人,又如何去要求別人一定要分清方向?一個自己都不知道要什麼的人,又如何去疑問別人同樣的問題?
          換個位置,是我也一樣為難,又何苦再想。

          很多年以來,我不怎麼相信別人的話。但是2006年我學會了相信。
       我相信這是一種美好的轉變。人應該有相信。儘管也很虛妄。但是相信讓我們感覺塌實。不再漂浮不定。無所依傍。
       我知道,要麼,一概不信;要麼,一信到底。
           只是要做到,清楚自己的實力,明白對方的底限,聽任自然,保持樂觀,然後,相信會有一個不會辜負自己的結局。
  • 2007-01-06

    2007-01-06

    Tag:
    为什么很多人都说,新年新气象。新年一定要有新气象吗?气象这个词,是指天气、环境、状况、心情还是别的什么呢?我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来翻译。

      去年的这个时间,我每天都要放一遍[断臂山]和[艺妓回忆录]。好练习英语听力和口语。我喜欢那种类型的英文对白,缓慢的清晰的。一字一顿。每个人每个字都可以听清楚。

      开心同志去年一月一号非要让我在地铁一线一号出口等他。结果他迟到了,并且我们两个为了走到所谓的一号口都大费周章。这样滑稽的事不胜枚举。  

       [武林外传]好看,我笑安逸了。同时也觉得[逆水寒]真的可以,其实很多人都会容易喜欢上同一种事物,并不是媚俗,而是一种共性。

       现在中国越来越喜欢举办比赛,许多人站在一排对比、淘汰,然后选上的人大红大紫,落选的人就痛哭流涕。几乎把所有能选的都拿出来选了。我不喜欢中国的综艺节目,因为我觉得大家都像在表演,而又过于明显了,做作,相当腻味。我也已经很多年不看春晚。跟风绝对不好,盲从也不好。怎么样开心才是最好。

       住在派出所的感觉很好,安静而且安全。
       昨天绣花一整天。中午1点半独自去吃了钵钵鸡,吃得过量了。晚上吃火锅一点都吃不下。可惜。
       今天中午去了姐姐的婚宴。现在的心情又恢复到了以往的平和。不再百感交集。吃饭就吃饭,举杯就举杯。看到别人欢天喜地自己也自我感觉良好。就这样。


  • 关于徐博客

    2007-01-06

    Tag:
    前天我终于完成了去年买的那本[老徐的博客]的研读。意犹未尽。

    她写得确实不错。相当朴实。一点也不像明星的手笔。没有狡揉造作。完全真实的生活点滴写照。
    我越读越喜欢,感觉像对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娓娓道来她的琐碎心得。所以她果然是我们大家都喜欢的人。
    可惜我那本书我当时在上海书城买过以后就没看过。直到元旦假期结束之后才花了3天上课时间看完。

    她29岁的时候还长高了1厘米,现在整整170了。她说是伸懒腰的功劳。大家不妨试试。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多去她的博客支持她。

    http://xujinglei.blog.sina.com.cn
  • 猪年小语

    2007-01-06

    Tag:
    这是一个变幻莫测的年代。

        一直怀疑的人开始相信;一直相信的人开始怀疑。
      一直相爱的人开始腻味;一直陌生的人开始熟悉。
       我们的头发很短的时候想把它留长,很长很长;当它已经长长的时候又把它剪短。
       天生垂顺的头发我们把它烫成卷曲;乌黑的头发我们把它染红;我们要想改变事物原有的样子,而别人也许正在向我们的方向改变。总之要改变旧有的,然后开始新的方向。
        恋爱的人想要自由;单身的人想要牵手;手里握着的又想放手。
       我们老说自己怀念穿裙子的年代,但是我们早已不再爱穿裙子,我们喜欢穿裤子和靴子,把头发弄成烟花,涂脂抹粉,巧笑嫣然。千人一面。
       我们一直都缺乏长性,没有固定的目标和习惯。爱好自由灵活,趋于变化。最后我们自己都不知所终。也不知道自己变成了什么样。

      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 意外之喜

    2007-01-06

    Tag:
    http://blog.sina.com.cn/m/lilianjie

     李连杰也写博了!从去年圣诞第二天起!我刚才在徐静蕾博里看到他的连接,进去一看,好安逸哦!大家一定要多去捧场哦!!呵呵,我太高兴了!!!
  • 爱与诚

    2007-01-06

    Tag: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爱,能爱多久。如果不爱,也许有别的感情,比如信任。

       爱一个人,爱上的一半是爱情本身,另一半是爱上这个人。这是在老徐博客上看到的话。
    也许爱情始终还在,又可能使我们失望。但是对这个人的爱能维持多长,谁都不确定。也许一时三刻,也许半年两载。很难能爱到一生一世吧。对这个人的爱,又有想象和真实的区别。所以实在是非常复杂的研究课题。

      我想,爱一个人,不如信任一个人。爱一个人,未必能与之相对一生。相信一个人,倒可以一生在一起,做朋友或爱人。
      但是,爱既然都不可长久,那信任一个人,又能有几许辰光呢?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 寄望来年

    2007-01-06

    Tag:
    站在2007年的年首,期盼08年。

      奥运是一说。其实我对于运动会并不是忒有兴趣。不过关系民族和家国,还是挺重要的。

        主要是希望自己能够尽快稳定下来。不想飘来飘去了。始终该停留在某个地方。

       26岁的时候,但愿有个小家。或者有个一起说话的人。


  • [同年]后记

    2007-01-01

    Tag:

    2006年的最后一个星期,我是这样度过的:

    准备完成搬家的事宜,退掉房子;

    在圣诞之后,元旦之前完成一直想写的小说;

    进行日语考试和英语出题,以及批改四个班的试卷。

    圣诞之后,我开始写这个小说,其实是先有的结局,按照这个结局我再想的思路,构思情节,再添加适当的人物丰盈剧情。其实人名都是心血来潮一激灵想到的,没什么来由。有的情节跟当初想的不太一致。由于我白天要上课,考试和批改试卷,放学以后又要出一套英语题,时间比较紧,再加上本人的社会阅历浅,知识领域有限,所以写出来的东西非常粗糙,很多地方没有来得及修饰。

    虽然终于是赶在12月31日写完但是可恶的腾讯服务器总繁忙,就像上次我写的那篇[夏花未殉]一样,起码发了几十次才成功。我想我其实是过完美主义,但是又天性又非常懒散,虽然我有时也能够积极和坚持,但是那需要足够的动力。通常情况下我总是对别人说,对于不可改变的事情,要么接受要么放弃。我自己是懒于去改变,所以我往往倾向于放弃。很多机会都是被我自己扔掉的。有点痛心疾首。

    我其实是个很冲动而暴躁的人。常常不知原由地生气。就像离开上海的最初原因,就是因为一个手提引发的。其实如果它哪天被雷劈了或者进水坏掉,我也许不至于那么痛苦,这个东西说到底只是一块顽铁,用不着耗费这许多感情。

    但是人就是个奇怪的动物。事后想得通透。当时却是斩钉截铁地觉得一定是要放弃上海那个阵地,那里已经丧失了最起码能挽留我的魅力。因为它和这个电脑一样,经不起折腾。一旦失去用途,就一文不值。我看到结局,也就不想再逗留。

    这篇文章写给过去的2006年。一个纪念。

    其中的人物如果说有没有原型,我想是有的,只是不完全。

    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我的影子,但是都不是我。

    他们只是带有我的幻想。最后我希望每个人都获得花好月圆的明媚结局。得到归宿。心满意足。

    我在12月29号搬家,住进派出所。还是很好的地方,最主要是感觉不错。我喜欢古旧一点的房间。木地板因为年代久远发出响声,贴着墙纸的壁面也褪色变旧。不过没来得及整理就回家了。搬了三车东西。抬了电脑、冰箱、饮水机、书桌、自行车、冷风机等物件,又是一次体力测试。呵呵。好歹终于收工了。

    这个星期过得非常充实。白天面对的试卷,回去就开始写作,剩下的时间搬家。脑子里又在构思情节。呵呵。难得难得。

    好在所有的学校任务都在三天内完成,这期间包括完成小说的主体和搬家完毕。有时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有时觉得自己还是效率满高的。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有几个朋友说这个小说写的还可以。谢谢你们的支持。

  • [1]缘起`

    2007-01-01

    Tag:
    十张贺年卡.

    从我15岁起,每年元旦左右,都会收到一张匿名卡片.
    字迹娟秀,简单整洁.

    只有四个字:
    新年快乐

    没有称谓,没有标点,没有署名,也没有日期.

    一连十年.年年都收到这样的卡片.
    邮戳来自本市.寄件日期是圣诞节.

    像某个潜伏的影子,卡片上的字迹由于太过一致而被牢记,但因为来历不明而诡秘.

    这个秘密,一直到她的离开才被揭晓.

  • [2]一面`

    2007-01-01

    Tag:
    15岁的时候,我考上本市的重点高中.

    报名那天异常地热.我汗流满面地排队交费.身后还有望不到头的长龙.
    站了很久,仍不见前面有挪动的趋势.心烦意乱地原地张望.
    四周都是陌生的面孔和来往奔走的背影.
    这时前面的女生转过头来,说:我们说说话吧.

    这是我和童的第一面.

    那天她穿的是一件肥大的白色体恤,留着非常短的头发.身体由于太瘦而显得单薄.皮肤晒得黝黑.但是一双眼睛非常明亮.

    她转过头来,说:我们说说话吧.

    我虽然感到有点突兀,但是也正好碰着无聊.就和她聊起来.
    从天气说到暑假,她说她刚从桂林回来.

    [我不爱旅游.也不爱山水.]

    她满面抱怨地说.

    真是个奇怪的人.

    她看着我诧异的眼神,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是的.我总记得这一句,清晰得就如同我最后一次听她说话一般.

    最后我们聊到这个学校.
    最后我们搞清楚了,我们分到同一个班.

    她和我一样选择了理科.
    女生很少有这种爱好.确实是奇怪的人.

    那天和她说话,时间溜得很快.眨眼队伍就排到了.
    我们交完费.然后一起骑车回家.

    然后回家之后我想,今天我交了一个朋友.

    其实是一辈子的朋友.




  • [3]三年`

    2007-01-01

    Tag:
    我从未把童当作女生。
    因为她总是风风火火,大大咧咧。
    高中理科的课程非常繁重。每天都是做不完的卷子和算不完的公式。
    童总是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我的座位就在她后面。于是她总是先把我的桌椅都擦干净。再把我散乱的书本堆砌整齐。不过我却常常因此找不到要用的东西。说过几次后,她也不再帮我整理了。
    班上女生里她声音最大。总是人未到声先至。走在楼梯上就听到她在教室喧哗叫嚷。真是受不了。
    我跟她打趣,说她这辈子投错胎,生得一个女儿身。
    私下里我就跟她称兄道弟。她大概也无所谓,哼哼哈哈地应和,并不反感。
    我一直没有搞懂她的性情里的诡异因子。
    总是非常积极做事,一丝不苟,但是又叛逆乖张,特立独行。

    高中三年。
    很少见她和女伴同行。但是似乎也有很不错的人缘。同学们对她也并不排斥。反倒还很热情。只是这个女生的骨子里,仿佛无法平息的动荡感,让人无所适从。也许她确实是奇怪的人。
    我一直和她做着不愠不火的朋友。偶尔谈谈心事。
    这样的感情,在十几岁的青春期,着实很难得。
    这样的感情,一直维持了许多年。

    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年纪,生活中充斥着笔记本、考卷、游戏机。
    不像同龄的男孩子,大多喜欢体育运动。我从小偏爱安静的方式。喜欢默默地观看或思考。

    整整三年。陪伴我最多的,是我最爱的物理和数学,以及,对一个人的模糊爱恋。

     
  • [4]两个女孩`

    2007-01-01

    Tag:
    沈依然是我见过的最娴静优雅的女子。

    之前曾经在学校的大小场合无数次耳闻这个名字。可算是当时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
    品学兼优,秀外慧中。

    其实曾听过一次她的演讲。在新生入学欢迎会上。
    台下掌声雷动。我恰好来迟,在最后排找到一个位置。匆促间望一眼台上,只瞟见女生的校服和高高的马尾辫。觉得乏味。

    那日,在走廊里背诵英文单词。来回度步,老记不住那几个外国字母。
    一抬头,瞥见墙壁上的海报栏里,新近张贴的展览作品。
    对面就是一副古代仕女图。铅笔素描。美伦美奂。
    那一刻我忘记了自己正叨念着的单词,望着那张精致的画赞叹不已。
    习惯性地循着画纸去找寻作者芳名,看了半天,只在角落上发现一个英文,大概是落款吧。看不清了。
    不由有些失望,兀自念叨一句:[谁画的也不署个名。]
    旁边一个声音低低地说道:[不好意思,是我画的。]
    我一侧过头,正看见她的脸。

    非常娇小的女孩,黑发齐肩。眼角眉梢流露着妩媚。蓝色连衣裙。

    我一时还未从画上回来,定定地看着她。
    如果是平常女孩,受到这样突兀的注视,必定脸红,且赶紧回避我的目光。
    但是沈依然是习惯被注视着的女生。她见我出神,只是吃吃地笑,并未闪躲。

    倒是我,一下反应过来的时候,看到对面女生的从容笑容,自己却尴尬起来。
    她似乎是常常应付这样的场合般。平静地自我介绍:
    [我叫沈依然。]
    这个名字从她口里说出来的时候,显得有些陌生,仿佛在提起一个旁的不相干的人。
    我看着她,心里惊动,原来就是她。那个让众多男生茶饭不思的女生。盛传她是如何高傲和盛气凌人。此时却真切地站在我面前,温和地和我寒暄。
    [我,我叫年。]
    我怯怯地说。有点底气不足。其实素来很有女生缘,却不知这时为何一阵寒意直蹿背心。

    如此,我们倒算是认识了。
    她是文科班的高才生。深得老师喜爱。
    自小就是学校里众人瞩目的焦点。

    她有时会来问我几道数学题,我有时也去请教她英语语法。一来二去,倒也熟识起来。
    她总是有耐人寻思的文静气质,深邃沉着。有时我们就并肩做作业,她在身边的日子,心里总是特别安静。就像无风的湖面,波光闪动,倒影万千。
    纤弱的她,却其实也是体育尖子,擅长长跑和跳高。我实在自叹不如。

    有时我和她一起放学回家。然后目送她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间。

    最为念记的是她的一头黑发,浓密纤长。一颦一笑,无处不娇媚。

    我开始想象这个明眸皓齿的女孩。
    尽管这意味着我得面临无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于是我很自然地找到了童,请她出谋划策。
    这个短发,黑瘦的女孩,先吃惊讶地愣了几秒钟,然后猛地拍住我的肩:
    [你小子出息了,看上她。你的苦日子长了!]
    我斩钉截铁地表示一定要为实现目标而奋斗终身的决心。
    童认真地看着我,然后笑了。
    她说,年,你会成功的。相信自己。


     
  • [5]两个男孩`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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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时,沈依然已经名花有主,在学校里公开自己是有一个男朋友的。由于两人都表现良好,成绩优异,老师也大都默许认可,并未明令禁止。

    那个男孩子是学校足球队的前锋,许多女孩子都为了一睹他有力的射门,专程从别的学校跑来助阵。

    我曾经和班上几个男生在一旁看过他的比赛,确实算是精彩。我也清楚,每一次有他出场,依然必定也会拉上几个姐妹去看。她对他的每个动作都看得入迷,就像我对她一样。

    林佳木在课间操的空档,在学校实验楼的后面,拦住正去交作业的我。
    [你就是年?]
    口气听上去霸道而挑衅。我估量着这家伙是不是准备干上一架。
    [对,我就是。有什么事?]
    [听说你喜欢我女朋友。]果然开门见山。
    [是,又怎么样?]我已经决心今天头破血流也要跟他对峙一次。
    却想不到他并没有马上一拳揍上来。
    [那,你追她好了。]他缓缓地说。
    我瞪着眼看了他老半天,怀疑自己耳朵听错。
    [你,说什么?]
    [我说,你去追她好了。]
    [你没搞错吧?]
    [没错。我让你去追她,]他顿一下,[不过,请你,帮我一件事。]
    我望着他,心想承让是需要条件的,这家伙真够阴毒。
    [什么事?]
    [听说,你们班的童,你和她是好朋友,对吧?]
    [是啊。]我奇怪他干吗扯到我兄弟身上来。
    [那么,麻烦你把这个转交她。多谢。]说完他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个信封。
    我看看他,这个高我一点的男孩子,眼神很是认真。
    我接过他双手递来的信封。
    迟疑地问:[这算是交换的条件吗?]
    [或许吧,如果你认为是。但我不认识这是交换。君子成人之美。对吧?]
    我完全被他的话蒙昏了头。猜不出他究竟是什么心态。
    但是,我喜欢他的眼神。清澈而执着。

    我答应了他。
    然后他说:[我想我们或许能成为朋友。]

    林佳木后来成为我最好的同性朋友。整整十年。


  • [6]一句`

    2007-01-01

    Tag:
    童撕开信封,只扫了一眼。然后从裤袋里迅速掏出一个打火机,啪地点燃。那些纸片瞬间化为灰烬。
    我站在旁边,不知所措。
    [你告诉他,拜托以后别再写这种东西给我!]她忿忿地说。
    然后她独自蹬着车走掉了。
    我拣起地上未燃尽的纸页,只看到最后一页末,用非常刚劲的楷体写着:你的眼睛灿若星辰。
    我想,如果他喜欢的是童,那么我的机会很大;但是依然会很难过;并且看起来,我的兄弟并不愿意接受这个风靡万千女生的大男孩,那么我又该如何呢?

    但是我们都没时间想太多关于感情的纠葛,因为很快一个学期已经面临尾声,考试在即。每个人都开始紧张起来。为自己的名次担心。这个才是最直接关系我们前景的最显著指标。

    于是大家都沉陷在试卷堆里。直到期末考试结束,一切风平浪静。

    放假之后,我拨通了依然家的电话,约她出来看电影。
    之前想过好多个对她说的句子,听到她声音之后又忘得一干二净。
    最后连自己都迷糊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只记得她爽快地答应了。
    我自然是开心不已。

    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单独看一场电影。
    放的是周星驰的[喜剧之王]。
    依然那天穿着一件浅紫色的棉衣,头发梳成两只乖巧的小辫,婉约文静。
    我买了爆米花和汽水,等在电影院门口。
    她来的时候电影已经开场五分钟。我们只得在最后排的角落找了位置坐下。

    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依然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过大屏幕。
    但是她没有笑容。

    电影放到快一半的时候。她突然说:
    [年,我好难过。]
    然后我在电影院微弱的淡蓝色光线里,看见她脸上流淌下来的泪水。
    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慌忙找纸巾递给她。
    她开始啜泣。
    [出了什么事,依然?]
    [佳木喜欢上了别人。他要和我分手。]她的泪水像珍珠一样滴落下来。
    [不会的。依然,相信你自己。]
    [我相信自己,一直都相信。我也相信他。可是这一次,年,他是真的。他真的要离我而去。]
    她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只手已经搂住了她的肩。这个时刻,除了这个动作,我也想不到别的方式来安慰她。她像一只受伤了小动物,蜷缩在我的怀里哽咽。
    我觉得心里某根柔弱敏感的弦被触动了。
    这一刻,我想,我要照顾她,保护这个幼小的无助的女孩子,给她温暖。
    于是我说:
    [别担心,依然,你还有我,一直有我。]

    这句话,我一直放在心上。
    我以为说话是需要责任的。
    讲出来就要为实现它而付出努力。



     
  • [7]一度`

    2007-01-01

    Tag:
    一度我曾以为,我会是依然一生的坚实依靠。只要我努力奋斗。就会逐渐成长为一个塌实成稳的男人。甚至想到将来给她一个家。她可以操持家务,温文贤淑。

    那个15岁的冬天,我和依然一起度过。

    童有一天突然对我说:
    [年,我发觉自己爱上一个人。]
    我好笑地看着她:
    [爱?你是不是中风?]
    [我想,是吧。]
    [什么是爱,你知道?]
    [爱,应该就是可以不计代价地付出吧。譬如,我可以等他很多年。]
    [等他?]
    [对,等他,等他长大,等他明白我的想法。]
    [那是多久之后?]
    [十年。十年就够了。]
    我吐了吐舌头:
    [你没发烧吧?十年?十年以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
    [呵呵,年,你觉得我们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她狡黠地看了我一下。
    我不想再和这个自以为心走得比时间快的人争辩了,因为我知道徒劳。
    她总是有一大堆的古怪念头。
    一个15岁的女孩子,是不应该整天思维灵异,语出惊人的。应该拥有像依然那样单纯而明亮的心,寻求一些简单容易的小快乐。比如一道好不容易做对的题,一件漂亮衣裙等等。
    可是童完全是属于截然不同的类型。她始终爱穿着球鞋,留一头蓬松的短头发,边走边踢着石子,大声唱歌。从不穿裙子或淑女装。总是一身中性打扮。时常让我误会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男生。我丝毫察觉不出这样的女孩子有哪点吸引人的地方,竟然会让男孩子动心。并且这一次,还是让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依然败在她手上。

    其实我知道童还没出手之前,或者说她自己还未知情前,佳木就已经喜欢上了她。否则不会有再后来的事。

    我找到佳木,责问他对依然说过什么过分的话。
    他那时正在专心致志地摆弄一个飞机模型。他头也不抬。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让她别再找我。]
    [不!你肯定说了!]我的脸涨得通红,语气非常激动。
    他抬起头看了看我,又埋下去继续拨弄他眼下的玩具。
    [既然你这么关心她,那就去找她。我想她见到会开心的。]
    [不,佳木,]我恳切道,[她只想见你,她哭得很伤心,你知道吗?那都是为了你。]
    [不,]他停下手里的动作,[她只是需要一个陪伴而已,至于是谁,并不重要。她哭是因为她无能为力,并不是为了任何人。]他说话的语气简直和童一模一样,冷静得快让人窒息。我简直弄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对于别人的感觉完全无动于衷。
    他坚持不会再理依然。我无奈而又欣喜的心,此刻只想飞奔到那女孩身边,陪她走过这一段难挨的日子。鼓励她,支持她,然后慢慢地,让她习惯我,接受我,喜欢我。

    佳木有时约我出去打桌球,或者再叫上几个人出去爬山野炊。这个高我一点的男生,总是跑在第一个,然后他回过身来,催促还在喘气的我:[年,快一点,马上就到山顶了!]
    然后我就急忙赶上去,和他一起走。这个充满活力的男生,他的性情直接而开朗,我喜欢生活里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可以随时和他一起,不论什么事都可以分担,简单而纯粹的友情。

    新年来临的时候,我收到一张卡片。
    信封上歪歪斜斜的笔迹像初学字的小学生的手笔。
    邮戳来自本市。
    卡片素雅洁净。有一朵白色的百合花。
    没有称谓。没有署名。没有日期。
    只有四个字:
    新年快乐
    甚至连标点都省略掉。
    这四个字异常工整,非常秀丽。

    佳木开玩笑地说:这一定是哪个暗恋我的女生送的。
    我不语。

    新年快乐。我默默地想着这样的字迹。就想起依然。
    依然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小巧工整,字如其人。
    会是她吗?

    我把卡片拿给我兄弟看。
    童说:[这字一般。]
    [一般?你好意思讲!你自己看看你那字,天壤之别!]
    童不作声。她的字一点都不像女生的字体,诺大一个个,本子上密密麻麻一看真扎眼,我第一次看的时候还以为她在练草书。完全没有工整可言。只是还算有股锋劲在其间。

    我没有对依然提过卡片的事。
    我想她或许是个含蓄婉约的女孩,既然以这样的方式来传达,那么就让她保留自己的方式。何必拆穿呢?

    于是这张卡片就一直珍藏在我的抽屉里。
    成为私密。


     
  • [8]一分`

    2007-01-01

    Tag:
    剩下的两年多,高中生涯很快过去。真的弹指挥手间。

    我和依然依然保持着友好的朋友关系,常常我等在她家楼下,和她一起上学;又或者等到教室楼下,一起放学。寒冬来临的时候,我把她的手放进我的大衣口袋里,然后用手紧紧地包裹住它。她总是不动声色,仿佛那是很自然的事。默许在我看来仍然是她的某种含蓄矜持。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童始终不改她的另类作风。她还是总喜欢一惊一诈,我对此已经认为太过稀松平常。夏天的时候她喜欢穿很短的热裤,无袖的亮色体恤,还是蓬乱的碎发,风一吹就像一朵蒲公英四处飞散。这种打扮在学校纯属前卫,那时几乎每个女生都穿长裙或膝盖以下的裤子。只有她一直我行我素,在学校禁止扎耳洞的当下,还戴着两个闪亮的耳钉满世界跑。我起初长嘘短叹,继而放弃对她再说教,因为有的人生来就是和我们背道而驰的,任何外力只能助长她奔跑的速度和演变的趋势。

    我不断地在佳木面前提到依然,有不断地在童面前提到佳木,但是貌似一直劳而无功。他两个似乎不约而同地铁定了心,坚持不肯接受那个等待他们的人。但是佳木至少还会对依然嘘寒问暖,不会视她不顾。可是童,相形之下,太绝情。我觉得。
    她恨恨地说:
    [林佳木的死活与我无关!]
    是这样决绝的定论。
    可是佳木还是一意孤行。他说:
    [年,你还不明白。童是值得一辈子去珍爱的女孩。我甘愿为她沦陷。]
    [可是你有依然。]我还在为我的心上人争取最后的机会。
    [不,]他说,[沈依然永远只属于她自己。]

    可是我不这样想。
    给我一万个机会,我也会眼睛都不眨地选择依然。一万零一次也依然如此。

    每年的元旦前后,我还是收到那样的卡片。
    完全一致。乃至让我足以相信那个写着它们的人,一定有着恒久的耐心和足够的感情。
    这种坚持让我动容,让我足以相信爱情。

    童有天对我说:
    [年,我突然感到绝望。前所未有的绝望。对爱情,对未来,那些先前存在过的幻想都一下子荡然无存了。]
    我对于她的话懵懂不解。她总是说着一些距离我几光年的句子。
    我不明白她为何会有那些绝望的情愫。

    [如果你觉得绝望,童,你可以选择放弃。]我看着她依然清澈的眼睛。

    [可是,年,我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次飞行,就要一往无前,直至终点。我只能继续。]

    我无法明白。为何每个人都这样执着。她,佳木,以及我自己。
    我无法细想她的想法。我只能关心我所能关心的人。以及,我们的未来。

    毕业志愿的选择每年都是一道跨不过的坎。但是对于我们似乎又一目了然。
    依然自小就渴望当一名教师。她毫不犹豫地报考本省最有名的师范大学,学她最爱的美术。
    我和佳木一起报考了全省数一数二的理工大,我学建筑,他修软件。
    而童独自报考了一个遥远南方城市的大学,专业是哲学。或许她真的适合,或许这一次她找对了方向。

    高考结果:
    依然发挥失常而被调配到一个北方小城的二流师范学校。不过由于先前在学校表现突出,她先后顺利进入校学生会和几个社团,还在新生时就已经在学校里颇为出众。
    童一个人去了她的大学。学习枯燥的哲学。
    我和佳木终于还是考进了同一所大学,整日形影不离。

    这是我们第一次这么长远地分别。

    新生的日子很快过去。开课之后发现大学的生活平淡得惊不动一丝风浪。
    无聊至极的时候我觉得我特别想念远方的依然。

    我开始持续地给她写信。长长的篇幅诉说我的琐碎生活,每日见闻,惟独不谈佳木。
    她的回信总是寥寥数言。似乎没有多余的话说。字体非常可爱。玲珑精致。
    我想这大概是她的矜持之故。所以我总是在她的字里行间找寻些许朦胧情谊,尽管非常淡薄。

    有时我也会写信给童。告诉她我的苦闷和烦恼。比如终于发现了数学和物理的乏味。
    她却好象比高中时更为活跃开心。信里的字眼意兴盎然。依然是那大得醒目的字体,龙飞凤舞。
    我的室友常常以为我在和某个男生互通心声,引发很多误解。最后我忍不住拿出童的照片给他们看。他们这才信。不过奇怪的是这帮人的眼光竟然和佳木惊人雷同,他们一致表决童是个美女!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看来还真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呢,也不对。依然怎么可能输给童?这大概是他们口味的问题。我绝对同意这个分析结果。
    我回信给童,我说你的字写得太大了,像男生的字迹,害兄弟我百口莫辩啊。你那字就不能写得温柔一点吗?看看依然的字,那真是你练个三年五载都没法赶超的。说句不好听的,别人拿左手写出的字都比你右手写的强。
    这么说决不是危言耸听,也决没有贬低她的意味,凭我和她多年的兄弟情义,她是不会计较的。这可真的是自家兄弟提个醒,不然她以后嫁不出去也怪我没提醒。
    童自然是悻悻地回复说,你等着,我慢慢练给你看。

    佳木仍旧缠住我的兄弟不放,死皮赖脸要当她男朋友,任她骂得狗血淋头也视死如归。我也真服了他这较真劲了。于是我觉得我也应该视死如归地守着依然。

    我真希望,四年毕业后,我和依然,佳木和童,都能修成正果。

    于是,就这么憧憬和晃悠着,四年也在不知觉中滑溜过去了。

  • [9]二分`

    2007-01-01

    Tag:
    人人都说20岁之后的日子像飞一样。一点不错。

         18岁的懵懂少年,转眼就渡如22岁的成人阶段,仿佛飞跃。

    其实并未经历太多变迁,却不得不因年纪的某一个层次而突如其来地被强行推向某一个生命的高度。就好象一个从未登峰造极的人,突然被要求从万米高度蹦极一样。这个心理变化太过意外,以致我们措手不及。
      在我们来得及之前,所有的事都已经按照既定程序一一实现。

      四年里我只见过童两面。
     她大概已经快要与世隔绝,整天沦陷于图书馆和电影院。
       我偶尔给她写信,诉说对前途的迷茫和对依然的泥足深陷。
     [你在做一件毫无价值的事,年。她这样一个女孩,需要的太多。你给不了她。]
      童一直不太主张我的这段一厢情愿。
     [可是我无能为力。我只是想照顾她一生一世。]
     [呵呵,那你尽力去试试。希望你醒来的时候别太迟。]
     她在信中更多提到她非常热衷的禅经,她说她喜欢在无课的午后,看光线透过枝叶的缝隙洒在书页上。她研读那些繁体古文,逐字逐句,心旷神怡。
       [那些简短有力而意味冗长的字句,肆意在暗黄的纸张上跳动,我喜欢这样的瞬间。这一刻我这样静。]
     她总是饶有兴趣地沉醉于那些古旧的荒芜在尘烟中的东西。我无言以对。因为太深奥。

        大二的暑假她回了趟家。匆匆数日。
          我在一个闷热的下午接到她的电话。正在昏睡中。
     然后我胡乱地穿上衣服,去找她。
           她就等在我家外面的路口。

       那里有一棵老梧桐。心已经空。但是依然枝繁叶茂。
        她等在树下。

       隔着老远。就看到一个黑发白裙的女孩站在那里。
        我走近。看到了她。

         一年过未见的童,已经和先前不大一样。

       首先,她的面容白净了。其次,她的头发已经长长,过肩,未经任何修饰,健康黑亮。然后,她穿着一条简单的白色裙子。我不清楚是纱还是棉,非常柔美。露出小腿的曲线。她依然穿着她最爱的球鞋。

       我愣了愣。然后过去拍了她的肩,[你,长漂亮了嘛!]那句[兄弟]终于该改口了。
       她笑笑,然后猛地用拳头击我的胸口,[是不是觉得我变斯文了?]
       她的眼睛很明亮。

       然后我说:[啊,原来是装的!假淑女!]
        又开始打闹起来。

        她回家看望父母,然后回学校参加重修,好几科不及格。
      [过年也不回家?]
      [不回。人多。]我发现她的话渐渐变得精简,像大话西游结尾的唐僧。

             然后又是一段分别。直到毕业前那个春节。她终于回来过年。
       在一大堆聚会的同学中,她迟到了。因为过度奔跑而面红耳赤,穿一件长大的黑棉衣,里面是白色衬衣。依然是球鞋。她的头发应该一直没有剪。已经快到腰间。没有任何修饰,散乱地束在脑后。
       许多人都站起来跟她打招呼。她勉强地回应。然后我起身,示意她过来坐下。
       这次我没有对她作任何评价。因为我们太熟悉。尽管少见面,写信一直没有中断过。我们清楚对方的一切变化。而我知道最近有一两个倾慕者在猛追她。
       她看起来很平静。不像我们都在为毕业忙的焦头烂额。我想她也许成竹在胸。
       那天大家都很兴奋,喝了些酒。热闹的席间,她安静地听我们聊天。聚会散去的时候,她对我说:[如果坚持太痛苦,不如放弃或改变。]我知道她指的是依然。

       但是我怎么能放弃她?这个让我在劫难逃的人。
       我写给她的信总是草草地回复,但我想她并不是在敷衍,也许是她太忙,学校对她器重,并且她也有很好的人缘,以及专心地做好功课。又或者,是她的矜持所至。是的,她始终是一个矜持的女生。这一点非常重要。
       每个假期,我总是会提前买好去她的城市的火车票。然后在拥挤肮脏的车厢里撑过十多个小时,去与她相见。她似乎也很高兴。每次都会来接我,然后为我打点接下来的住处。短暂的相聚,我很珍惜这样的时光,虽然那时她还未正式作为我的女朋友相处。所以就算辛苦,我仍坚持。我相信爱情,并且始终追寻它。依然是我心里那道光。

       林佳木却是可以和我朝夕相处的人。睡不着的晚上,我就和他寝室的某个同胞调换,躺在狭小的木板床上和他彻夜长谈。有时我们聊到未来。他说他童年的志愿是开飞机,可是长大以后发觉不可行。他现在每天对着密密麻麻的电子符号,眼神空洞。[我不知道我的方向在哪里。也许到哪里都不是目的地。]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吐出烟圈。
       我始终没有学会抽烟。佳木说:[吸烟是不用学的。你尝试着轻轻地吸进去。]
       可是我没有成功。我受不了那种辛辣刺激的感觉。
       [也许我一生都注定平淡和一成不变。佳木,我无法释放自己。]我有一点沮丧。
       [能够这样也不错啊。至少你可以平静到死。]他的眼光闪动。似乎带着羡慕。

       毕业的时候,佳木被南方沿海一家软件公司录用,我亦进入另一个城市的某设计所。相距不远。两个多小时的车程。而童毕业前没有签约任何单位,毕业后就兼职一些零碎的工作,含混度日。
       我朝思暮想的依然,理所当然地被破格留校任教。那个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从此更是天涯海角。


  • [10]三分`

    2007-01-01

    Tag:
    有的人走之后,有的人才会来。


       毕业之后要面临太多的改变。以及生存的压力。太多牺牲。
      毕业前的某个夜晚,我和佳木坐在寝室楼顶喝着啤酒。他那晚似乎很激动。喝了很多。我们说起以前中学的时候,一起爬山,一起逃学,一起打架,他撩起袖子给我看他那时留下的伤疤。
      我想起那一次,我放学的时候和另一群男生起了冲突,对方人多势众,当时双方都很生气,有人拿了刀砍过来,我一时躲闪不及。林佳木不知道什么时候冲了出来,手臂就挡在我面前。那时右手肘上就留下了一寸长的刀伤。我送他去医院的时候,紧紧抓着他的手。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我记得他是好兄弟。
      然后我说我们那时多调皮啊,都是叛逆分子。然后我们都大笑起来。然后我看见了佳木眼里闪烁的泪光。
      我从未见过佳木的眼泪。这是唯一一次。
        他没有去拭,任它流淌。
     然后他对我说起他的往事。他从未对人言说的往事。
       他有一个富足的家庭。父母均是市政要员。人贵权重。从小生活就很优越。但是童年非常孤独。陪伴身边的只有无尽的空虚。有很多的钱,很多的朋友,但是无济于事,无足重轻。他心里始终有一个残破的懂洞。无尽黑暗。
       那年夏天,他独自去游泳。水池很深,大约5米。他那时还只是12岁的孩童。未识水性。但是他只想融化在那一片明媚中。于是他纵身跳入。结果就一直不断地下沉。
       他却无恐惧。大脑逐渐失去意识的过程中,他恍惚看见头顶的日光,慢慢变得微弱。被那一片灿烂水色所掩盖。他任由四肢沉陷,此刻是自由的真我。然后他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四周都是焦急的人群。然后他听到一个细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还好么?]
       那个女孩第一个发现他溺水,然后立刻呼救,否则他生命垂危。
       那个女孩是童。
       12岁的时候她还留着长长的头发,漂亮的乌黑头发,在阳光下非常好看,在林佳木从生死间轮回完毕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她还透着水气的湿漉漉的长头发。那一刻他一生都不会忘记。
       早熟的童已经有了暗恋的男生,那个和她同班的帅气男孩,在和她同桌一年后去了别的城市。
       也许她过早地习惯了分离。所以后来一直和人群冷淡而疏离。
       她在13岁的时候剪短了头发,然后15岁的时候去了桂林。
       [她想重新开始,]佳木说,[然后我们在同一所学校里重遇。那时我已经和依然在一起。]他痛苦地抱住自己的头,蜷缩着瑟瑟发抖。
       [起风了。佳木,我们该回去了。]我扶他下楼,然后那天我们都失眠了。

       毕业之后。我们很快开始新生活。
       每一天都是西装革履的统一格调。重复朝九晚五的职场战争。
       佳木在下午茶的时间用公司的电话和我聊天。[我的办公室在这个城市的心脏位置。每天站在窗口俯视着下面蚂蚁般匆忙迁移的人群,感觉到这个巨大空洞的容器里不断流失的生命和时间,然而又是这样的冷酷和现实。我们必须要生存、竞争、欺诈和狡辩。多么无奈。年。]
       [但是我们总是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比如为了我们的前程和家庭。这些付出都是必要的。]我安慰他。
       或许,我们日复一日地工作赚钱,就是为了日复一日地生存,并且为了提高生活的质量,强迫自己每天在这个钢筋水泥的石头森林里,尔虞我诈的枪林弹雨中,誓死拼斗,以此来获得一时半会的舒适欢娱。乐此不疲。

       依然有时也打来长途,抱怨工作太辛苦。我一直以为她非常喜欢教书。
       [我不想再在这里耗费时间。我已经花了太多的力气。不想得不偿失。]
       [教书也很好啊,适合你。并且,这是你一直以来的志愿。]我好言相劝。
        她说你不知道啊年,这里的待遇太低,我现在每个月都要花费好多在房租、交通和打扮上。这样的收入怎么够啊。我委婉地说,那你来我这吧我来照顾你好了。她于是就把话题往别处扯。依然那么矜持。

       童在深夜里给我发电子邮件。她说她现在正在通宵营业的酒吧当侍应,没有顾客,上网打发时间。
       [我已经换了六七个工作。年,我觉得很过瘾。在各种各样的行业里,迷失自己的身份。和很多人接触。你想象不到,我周围流动的人和应对的事,是多么多变。我喜欢大城市快速的节奏,可以让人充分利用时间。可是我似乎又是喜欢慵懒的人。我现在最爱的事,就是在午夜过后的凌晨时分,穿过这个城市最繁华鼎盛的街道,那里白天辉煌喧嚣,但一到入夜就沉寂幽静,像一座盛大的海市蜃楼,灯火通明只是为了消散前最后的灿烂。那一刻,我安静地站在这个曾经哗闹的街市,感受它最不为人知的一面,她是这样静,这样净,我的心底无限美满。]
        我想象不到她的心情。我在第二天上班开启电脑时看到这样的一段文字。想象不出那种场景。她好象自己自足。但是她忘记世界上还有另一个人还在为她朝夕牵拌。

        林佳木在半年后的一个冬天凌晨自杀。
        我当时正在看新闻台的都市专访。突然手机响起来。是佳木的号码。
        但是一声后便挂断。再回拨,已经关机。
        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就像电源突然断掉一样。不祥的预感。
        我连外套都来不及穿,拖着拖鞋就飞奔出去,拦到一辆出租。
        高速路上,我一直不断地冒冷汗。可是车厢里开着暖气。玻璃上都是厚厚的雾气。
        一个多小时。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清理。
        佳木从他27层的写字楼窗口跳下。当场死亡。
        他只拨了一个电话给我。然后挂掉。关机。
        他最后一刻始终想到我。可是他不想再说话。
        于是就没有了再见。

        我向公司告假。第二天,我才看到佳木。在寒气逼人的冷冻间,我被带到他的身边。他的脸苍白而平静。仿佛睡去。他的脸始终俊朗,像一道光,照映人心。但是此刻他已经离开。
        佳木的告别式,简单而低调。他的父母从家乡赶来,已经哭得不成人形。童没有来,尽管我们的城市并不遥远。她只是在电话里让我替她带一枝花。
        佳木的遗物几乎不用整理。出事前他已经把所有的物品归类放好,收装齐整,似乎早已准备。
        没有任何遗书。只是在他的工作日志中,找到一篇没有撕下来的短信。是给我的。
        他说:[年,我一直想要飞到世界的最尽头去。可是我失去了方向。一个不知所终的人,无谓地生活着,行尸走肉。我想结束。抱歉不能和你走一生那么久了。希望你平安、快乐、幸福。]
        我难过得掉下泪来。我记得他学生时代精彩的射门动作,记得他总是走在最前面,然后回过头来催促掉队的我。我们一起度过的大学时光,他的往事。他最终选择了孤独地前往,丢下了我。
        林佳木时年23岁。

        一个月后的圣诞节,依然突然来电,说她准备辞职,然后来投靠南方的亲戚。和我同一个城市。希望我到时去机场。还在佳木的离去里沉痛的我,因此略感欣喜。
        她来得很意外,元旦的假期。我在机场等着她出来。已经是一年未见。
        我站在出口焦急张望,然后看到她推着行李车走出来。
        她穿着一件樱桃红的羽绒服,非常耀眼。一头长发已经不见。剪成了可爱的娃娃头,短短的留海。
        我见到她十分开心,连忙帮她提包。她的脸上微微泛红,仿佛害羞的样子。
        初来的依然起先住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我帮她提着行李上楼梯的时候,看到她娇小的身体走在狭窄黑暗的楼梯上,顿时感觉非常心疼。然后我对她说,如果觉得条件不好,可以考虑住我那里,是套间。
        这一次她没有拒绝我。我感到非常吃惊。
        那天照旧收到一张来历不明的新年卡,奇怪这个人持续地寄了那么多年,即使是在我从高中到大学,从大学到工作之后,变换了几次地址的情况下。卡片上画着两个可爱的大脸娃娃。
        我收好它,然后给依然去电话。请她吃晚饭。
        那天我们去吃了西餐。喝了一点红酒。在饭店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依然端坐在我对面,穿着高领的粉色羊绒衫,戴着细小的珍珠耳环,非常典雅。左手手腕上有一只宽大的银镯子。
        是多久之前,我们这样两个人坐在一起安静地面对面吃饭。这个瞬间,时间流转已经变得无关。
        然后我说,依然,做我的女朋友吧。
        她的眼睛直视我,几秒钟。然后她说,好吧。
        我不敢相信我的耳朵。这是真的吗?我心爱的依然,她答应了做我的女朋友?
        三天之后,依然搬进了我的高层公寓。
        她的行李异常简单,仿佛旅行。
        我们各自住一个房间。我尊重她的矜持,并且引以为傲。
        她洗澡的时候总是门窗紧闭,我猜,她是世界上最为害羞的女孩子。
        我一直对她辞职的事缄口不提,她也没有再出去做事。我的津贴也够维持这个小小的两口之家。
        之前我认为依然应该是一个贤淑能干的女生,不过她自来后从来不做任何家务,也不做饭,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时机未到,也不想太辛苦她,于是每日带她出去吃饭,变换花样哄她开心。这样的日子渐渐过去一年。
        这年的元旦我又收到了卡片,担心依然看到,我把它放在了公司的抽屉里。其时依然正忙着我们春节的出行计划,并未在意这样的小细节。最后我们订到了去桂林的票。我给家里打了电话致歉,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去过年。然后和依然带上行李启程。
        在机场的安检处,依然出了问题。测试器不断发出警报讯号,最后发现感应出在她的左手腕。工作人员示意她将镯子褪下来检查,她看了看我,很是犹豫,最后只好取了下来。
        我在镯子离开她手腕的那一刹那看到她左手腕上的那道伤痕。
        
        
       
  • [11]两年`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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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是,想留才会留。


        飞机上的两个多小时我们一直很安静,没有一句话。
       下飞机之后,跟随导游先找到旅店,然后就参观景点。我对那道伤只字未提。只是一路上明显有疏离。
         旅行的最后几天,去游漓江。依然让我用佳能相机为她拍照。我看着镜头里那个笑容天真的女孩,心里却很伧然,她无限地甜美微笑,短发飞扬。我突然不经意地想起了15岁时的童,那个时候,她是否也曾如此这般地在镜头前欢笑,抑或是,独自隐忍着离别的滋味。我想起初识她的那一面,留着很短的碎发,刚从桂林回来,皮肤黝黑。可是我记得她说过,她不爱山不爱水,那么,她是否像依然这样在山水面前笑容尽欢呢?
            从旅行回来,我还是没有问起依然那道伤。我想她始终有所隐瞒。
         果然,某天下午,她给我打来电话,让我晚上早点回家,有话对我说。那天是情人节前一天。
          我准时回到家。她此时已经将她来时的衣物收拾停当,装在行李箱里。像是只需和我告别。
          [依然,你这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突然。
          [年,对不起。一年多,我并没诚实对你。]她的声音开始颤抖,就像那一次在电影院。
          我那天终于知道了很多事的原因、始末。就在情人节前夕。
          依然在和佳木分手之后,身边一直不乏追求者。她始终爱着佳木。就像佳木始终爱着童,我始终爱着依然一样。
        林佳木是沈依然执意要求在一起的。那场家庭聚会上,他们通过父母的关系相识。彼此又都是重点初中的尖子生。佳木的出色让这个冰雪美丽的女生情窦初开。她一心要成为他的伴侣,不顾一切。
         他终于和她在一起,但是不肯和她一起上学放学,不肯和她单独见面,他的心在12岁那年已经完全向另一个女孩子臣服,并且此生不渝。
        但是佳木始终了解依然,他知道她需要的只是一个陪伴。她的感情都留给了自己。
         而沈依然也终于在离开佳木之后,重新选择了新的恋爱。
          那个男生是她的大学同学。非常优秀。最重要的,是对她呵护倍至。她需要他。
        于是他们已经开始交往。而那时我还天真地每个假期坐长途火车去看望她。天使般的她。
         她的世界,其实一直以来,我一无所知。
          他们毕业后也仍旧在一起,并打算结婚。这一切,直到那一个情人节的前夕,她才让我得知。
        [可是佳木出了事。我又陷入了绝望,]她的泪水涌出,[我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被他缠绕,可是他走后的那几个夜里,我反复地做同一个梦,梦里他的脸血肉模糊,支离破碎,我无法承受。]
       她割破了手腕,任血肆意流淌,但是被人发现,及时抢救。[那一刻,我决定重新开始。]
         于是依然剪掉了头发,离开了她童年时的梦想,她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其实只是因为一个已经离开的人。
          她来到我的身边,其实只是因为佳木。我感到悲哀。
        [我要走了。年,已经一年多过去。他还在等我,希望我回去。]
        [那我呢?你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吗,依然?]我觉得我已经开始哀求。
        [抱歉,年。我想,我最爱的始终还是自己。对你的感情,只能有一点点,一点点,不足以挽留我的念头。]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你不够好,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努力去给你啊。]
        [不,年,我所要的,你无法给我。那个男人,他能给我的,或许你要再努力上30年,才能实现。但是我已经不想再等。我只想请你给我自由。]
        [自由?]我觉得很荒谬,[依然,难道在我身边,你觉得不自由吗?]
        [年,我不想多说。请你放我走。]
        我没有再说。于是依然在情人节的时候离我而去。投入另一个爱她的男人的怀抱。一去不返。

         童专程过来看我,她辞掉了工作,无所事事,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她的头发已经长过腰际,乌黑光亮,手指涂抹着鲜艳的桃红色蔻丹。她用调羹缓慢地搅动着咖啡,然后抬起长长的睫毛,看着我的眼睛:[如果你觉得难过,今年的七夕,我陪着你过好啦。]
       我望着她,这个女孩始终能够置身事外,长年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却自得其乐,闲适悠然。而我每一天必须面对机械重复的模型图纸,不厌其烦。
      [如果我像你一样心无旁骛,我也可以很开心,]我无奈地说。
      [你只是一直追求你自己的幻觉而已,每个人其实都是在追寻幻觉。只是有的人在幻觉破灭后还可以清醒地麻木下去。年,你应该原谅依然,一个女子等待是有时限的,生命经不起等待。]
      [那你呢,童,你还在等吗?]
      [也许。但是我已经渐渐苍老,内心荒芜。15岁的时候,我以为我可以等待十年,但是现在,我知道等待已经失去意义。年,你不要想太多,我知道现在的你也许会很失望。但是请不要绝望。这个世上什么都会变,有些却不会。你可以相信我,我永远不会欺骗你。你以后会找到一个平凡的女子,安稳地度过一生。]
      是否是她对我的预言,我已经不想知道。不想再说这个。
      [童,佳木走了之后,你一次未去见他,什么时候和我一起去看他?]
      [我想不如不见。他其实和我是同一类人,一样孤独。只是我们的世界不同,所以无法走到一起。]
      [童,我想我还是不明白你。]
      [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童离开之后,我的心里也仿佛轻松许多。经过这些年的转折,渐渐懂得看淡。
       元旦的时候,又收到来自家乡的卡片。字迹依然。我把它放进银行储物柜里。
      一切平静如水。

      时间很快过去,我一心放在建筑工程上。也使我暂时忘记依然和佳木的离开。

        入夏之后,我的事业也开始如日中天,接了几个重大的策划案,和几家建筑公司的头目也有了进一步接触。业内逐渐有了声誉,公司的几个中层也蠢蠢欲动,大家纷纷准备自立营生。
        那个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在冷气里挣扎了一百多个日夜之后,我接到了童的电话。
        她说她已经回到家乡,准备开一家小的音像店。
        [如果你愿意,七夕的时候回家来过。]
     
      七夕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南方城市的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
        我给童发过去一条短信:[临时有事,回不了。]
      她回了一条:[知道了。再见。]
        我想我只是还不想回去。这样的节日,还是留给自己比较适合。

      中秋的时候公司举办赏月酒会。部门的同事都拉我前去。或许生活需要一些转变。我尝试着接受这样的集体活动。席间,经理为大家介绍新来同事。然后我看到那个白衣素简的女孩子缓缓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做自我介绍,她有点紧张,大概是很少在这样众目睽睽下讲话,手指不停地拨弄桌台上的餐具。其实我心里非常厌恶这样的过场,强迫让一个腼腆的女孩在这样的场合下处于尴尬的境地,无异于将冰淇淋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相信,有的人天生只适合于与世无争的生活。
      酒会结束的时候,我走过去,替那个女孩拿包,然后我对她说,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蔚书默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很想保护她。或许男人一生只能爱上同一类女孩,渴望给她照顾。

       那一年她刚22岁,财经大学毕业,在我的公司财务部当一名小助理。
       她并没有太大的抱负,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在家种茶花。
       我在她身上看不到点滴商业社会的痕迹,她的眸子清澈见底。

       于是我在25岁的时候,终于正式开始谈第一场恋爱。书默对我的追求没有丝毫拒绝,仿佛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她只要求我每个周末可以陪她去吃一个冰淇淋。仅此而已。
       她始终懂得节制,并且非常有计划性。我想大概跟她的专业有关系。
       她也不会追求名牌,一件柏仙多格的裙子已经可以让她开心不已。吃冰淇淋的时候她的表情满足得如同孩子。头发只留到背心,不烫不染。我喜欢她性格里自然清新的一面。

        圣诞节的时候,我们约好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
       我等在百盛的门口。是下午5点半。
        下班时收到她的短信,说有几笔帐目需要再做,稍微迟到一会。
       我们在公司很少碰面。同事的恋情总是需要保密和遮掩。
         我就站在香奈尔巨大的广告幅下等她。天色开始变得灰暗。
        突然我听到一声紧急短促的急刹车。我的头迅速昏涨起来。疼痛不已。
        我揉了揉太阳穴,看看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并没有人停车。大家都行色匆匆。
        然后书默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我回过头,依然觉得很痛。我想大概是起风的缘故。
     
        圣诞之后,很快就到了元旦。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收到一张卡片。
      但是这年,我没有收到。


       
  • [13]第十一张`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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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人终于消失。

            那天她匆忙地穿越十字路口,去寄一张卡片。也许太急切,没有留意到跳闪的红灯。在她跑过斑马线的时候,被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撞上。由于脑部失血过量,在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上,她死了。手里攥着一张空白明信片。

      她的母亲将那张卡片给我。她说我应该保管。
      我木然地接过那张只字未写的卡片,好象感觉到她临别前手心里的余温。
      新年快乐。她长达十年的问候。而这次,她再没有任何言语对我诉说。
      我记得她最后发的那条信息。在我没有应约于那个七夕回家看她时,她说:[我知道了。再见。]
         然后我们再也不见。

       [年,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她的最后一句说话,正如同初见时她也如是说。我记忆犹新。

      我想我终于可以明白一些,尽管不是全部。我相信她才是世上最含蓄矜持的人。

       她什么都没有对我说,我只知道她从15岁就开始的漫长等待,从不知对方是谁。我一直忽视了她的情真意切。在依然和佳木离开之后,仍旧对她置若罔闻。现在,她亦离开了我。

       她说过,佳木和她是同一类人,只是他们的世界不同。最后,她还是去了他那里。
       不知他们现在是否会能在一起,在天上为我和书默观礼。

      我的婚礼定在下一年的情人节举行。依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直没有再蓄长发,也许那些岁月已经被她抛却在身后。她已经完全习惯了居家太太的生活。我知道她不会出席,所以并没有发出邀请函。
       清明的时候我去扫墓。佳木和童离得很近,可以彼此互相观望。也许这样他们都不再寂寞。
        我为他们带去了大束的白玫瑰和散发幽香的雏菊、淡紫色的勿忘我。
         一旁的坟茔荒草丛生。我来到童的石碑前,黑白寸照上的她还是中学时的短发模样。眼睛明亮。当年那个嘻哈打闹的小女孩,在经过数年的辗转流离之后,最终回到故土,眼前的这个小土龛里,是她的归宿。我伫立在那里良久,没有任何话语对她说。我带着十年来她寄给我的卡片,以及最后她手里来不及发送出的那一张。然后我脸上流了冰凉的泪滴。
       我感到时光的残酷,以及自己的愚木。只是世上至少有这样一个人,这样对待过自己,我一生都因此感到知足。让我相信爱情,并始终追寻它。
      我在佳木的面前点燃一支烟,把它放在香炉边。照片上他的脸俊朗健康,神采奕奕。我相信他必定会再遇到童,然后继续他的追寻。
       我和书默说,我准备关掉公司,回家乡去。她没有异议。
      书默一直就是喜欢小型城市的人,不喜欢喧嚣竞争。于是我让她从公司辞职。然后我开始遣散员工。

       国庆的时候,我们轻装回到了我的故乡。然后我为父母买了一套宽敞的跃层居室。
      书默一直向往田园生活。我在市郊给她买下一幢小型别墅,屋后水塘边还有一小块菜地。
       有一点千金散尽的感觉。我用余下的款项置备了一间小门市,在以前高中母校的附近开了一家音像店。好象童也曾经希望有这样一家店铺。小但是充实,琳琅满目。渐渐生意好起来。每天看着熙来攘往的顾客川流不息,我发现我比从前快乐许多。

  • [14]终`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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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那年的情人节,书默终于成为我的新娘。我们在市区最豪华的饭店举行隆重的婚礼。

    那天飘落着小雨。她穿着洁白的长裙,缀着星星点点的花边。长发束在头顶,白纱袭地。她小心地提起裙边。裸足穿上的高跟鞋一下踏进了水洼。雨雾迷蒙中,我搀扶着她的手臂,缓慢地步上台阶。

     她的家乡在江南水乡,亲友都未到场。我们打算过完年就去她家看望双亲。

    终于一切仪式和应酬都结束。宾客都散去之后,我们精疲力尽地回到家里,我为妻子放好一缸热水,然后铺好床被。

    其时她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我十分担心她过度劳累影响身体。 书默在温暖氤氲的浴缸里熟睡过去。她的脸上浮现出柔美和甜蜜。我抱起她回到卧房,然后替她盖好棉被。轻轻转身,带上门。

    那晚我在书房的长椅上看了一会书。是一本买来许久的金刚经。在白天的肱帱交错之后,不知不觉渐渐睡去。

    依稀之间,我好象又回到老家的那棵梧桐树下。应该是15岁的少年时。日光非常明媚,我在树荫缝隙洒落下的金色和熙中,看到一个身着白裙的女孩。黑发飞扬。她背对我,我看不见她的容颜。她开始向前奔跑,我在后面追赶。终于在一个转角处,她停下来,回过身。于是我看见了童眼眸里闪动的光。她没有说话,只对我微笑,然后转身消失在街角。

    我在凌晨时分惊醒,浑身冷汗。书房里窗明几净,月光洒在地板上,映出柔亮的光。

    五个月后,书默为我生下一个乖巧伶俐的小女儿。水灵的大眼睛。我为她取名小童。

    我始终没有对书默提起卡片的事。那些卡片在那年清明一并火化,遥寄还了童。

     后来我们的生活一平如水。悠闲惬意。 我在音像店的旁边开了一家花店,交给书默照料。她将生意收支拾掇得井井有条。

     小童再大一点以后,我每天开车送妻子去花店,然后送女儿去上学。最后再折回音像店。有时我放一点缓慢的轻音乐。或者慢摇。许多十几岁年纪的孩子,放学后喜欢光顾。有时三五成群,有时一两个。我看见那些正值年少的男孩女孩,就想到当年的我们。只是我的朋友们,都先我而去。还好我留得亲人在身边。

     初春或深秋的午后,我会独自驱车去看望长眠的两个朋友。到佳木和童的墓前说上一会话,告诉他们我的转变。比如我已经逐渐地发福,小童已经上小学,我们打算带女儿去旅行。 微风中弥漫着野草山花夹杂泥土芬芳的气味,在灰暗铁黑的石板间来回飘荡。四下悄无声息。只有时间和空气静静地流动。生命最终都归结于平和安详。我们所付出和所执着的,最后都在此了却。

     圣诞过后,我携妻带女去了上海。12月31日。外滩有烟火晚会。

    小童已经快上初中。她从小就有着黑亮的头发,书默把她打扮得亭亭玉立,温婉大方。她在华灯初上的南京路上欢呼雀跃。

    我知道我和妻子一向都淡漠都市,然而女儿的眼里,仍然是期望着新鲜繁华。每一代人眼里所向往和追寻的世界不同。因此我主张让她自己去体验和选择,鼓励她尽量多地接触这个社会。

    人情冷暖,相忘于江湖,但是我们也需要了解和认知这个共同生活的环境。以此为自己定位。

    新年倒计时开始的时候,人群将外滩围的水泄不通。我紧紧地将书默和小童搂抱在怀里,她们是我在这个世上最珍贵的财富。书默幸福地依偎着我的肩,我们像世间任何一对爱侣那样,彼此信任和依靠。

     新年的钟声终于敲响。天空绽放出绚烂的烟火,奇异夺目。 身边互不相识的人们彼此问候祝福,此刻我却在喧哗声里清楚地听见一个声音说:新年快乐。

     我回过头去,到处都是人潮汹涌。面对着这灿若星辰的火树银花,我微笑着在心里说:新年快乐。

    ---全文完---

     人物表(按出场序):

    年鲲 贝玟童 沈依然 林佳木 蔚书默 年小童

     末 作于2006年岁末

     谨以此文纪念即将过去的2006年,祝愿大家新年快乐

  • 更换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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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曾经十年都只喝同一个牌子的豆奶,并一直为自己的这份坚持沾沾自喜,引以为傲,堪称专一。
    直到有一天,附近超市里突然断货,你又不想费心力去找。于是无奈换了别样。
    其实才发现,味道也不错。多几天,感觉滋味比从前更好。
    于是你不再执着过去的习惯。以后即使再看到有原来的牌子出现,也视而不见。

    一个人喜欢一样事物,实际上是可以获得替代的。
    念想也是一样。
    当你寻获新的乐趣,旧日缠绕心头的症结,一一消退。不复重要。
    而新的或许更让你爱不释手。直到你再次找到另一样。
    我们始终念念不忘的,只是自己的醉生梦死
  • 他们说

    2006-10-30

    Tag:
    小时候自以为很有性格,自我为中心,想干吗干吗。
    其实我是一直活在顾虑中的人,总是觉得身后有太多眼睛,随时都在关注着我的举动。
    我的每一个决定,仿佛都需要征求大家的同意,每一个改变,都需要大家的认同。
    那么我到底是在为谁而活呢?
    所以一直都没有找到真正的自己。是一件值得悲哀的事。
    经历了一些任性的冲动之后,现在渐渐悔改了。
    我不要去管别人怎么说。他们都是看客。我就像舞台的小丑。我的喜怒哀乐,于这些旁观者,都是笑料谈资罢了。而他们于我,更是轻烟浮云,无足重轻。
    所以,他们说,任何话,都是无关的。
    难道我们自己都不能认识自己,判断对错?
    生命里值得珍惜的,值得追寻的,值得选择的,值得等待的,自己应该知道。
    曾经碍于流言蜚语,而放弃佐的好多人和事,现在已经是不可挽回的遗憾。
    可笑当时为那些完全不相干的人,改变和遗失了自己人生的好多机会。
    当意识到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再要这些束缚。
    要自己改写命运和未来。
  • 不在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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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还在,人去了。
    这是央视[笑傲江湖]王菲和刘欢唱那个片头。
    不知为啥此时想起了,就写个开头。

    其实是走在路上的时候,想起每个活在狭小世界的人,视野有限,思域也一样。
    在别的城市里生活的时候,完全感觉不到家乡的气息。
    于是就以为,那片水域不再流淌,空气也不再运动。
    这样,等到我返去,一切如昨。

    但是哪怕是再微小的事物,都有它变迁的必然。
    也许我们已经很多年都没有回去看到家乡的桃花。但是它还是年复一年开了又败。
    等我们沧海桑田之后,它们已经是千秋万代了,却还依旧笑春风。

    我们不知,是因为我们不在。
    因此,我们无能为力。
    等到有一天,恍然惊觉,原来已经是这样了。
    那也就已经这样了。在我们不在的时候。
    是多么无奈的事。
  • 撮影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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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小好喜欢拍照。大学低年级时也拍了好多。后来就很稀少了。现在基本一年也难得有一次。往往是想起的时候,没有相机;或者缺少兴致。
     
         现在大家都流行数码了。而我更多一点是大头贴。
    我的脚步始终是要慢时尚半拍的。不太喜欢走在最尖端。喜欢留一段距离用来观望。

             有些人已经长久地不在身边了,但是我一直保存着那些一起拍下的影象,日夜怀念。
  • 有些人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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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一些人,当你不在时,他们总是说着类似的话,期盼下次相聚,等待你的归来。但是当你在的时候,他们却不见了踪迹,半点都寻获不着。

    以前远离家乡的日夜,还会惦记这里的许多人,但是返来时,这些人又去了哪里呢?

    其实身在何处,根本不重要。有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未必能时常相见。这样,与那些千里之外的人又有什么区别?

    如果想着再见,就一定会再见。
    而有时候,我好象并没有特别想见的人了,觉得见和不见,也没什么分别。
    所以,不管我在近,还是在远,都是一样。
  • 糖果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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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在一个大城市里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每天除了上班,其他时候大都是一个人独自打发。
         上班的内容单调重复,琐碎苦闷,让人厌倦。不过我干了七个月。
         下班以后,我就抛开那些工作事务,所以感觉余下的辰光还是清闲的。于是慢慢喜欢逛超市。在纷繁多彩的商品里捉迷藏。不过没发现多少特别中意的。超市的感觉体验在于过程,而不在购买的结果。
         后来,在正大的屈臣氏里发现了好看的糖果,包装精致,爱不释手,只是价格确实有点贵。
         不久,我就离开了那里。临行,我特意买了一点糖果带了回来。留为纪念。
         几个月后的一天,我在家乡的超市里,也看到了类似的糖果,同样可爱,不禁在心里微微笑了。
  • 自由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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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觉得自由很重要。总想着希望不要束缚,不要规则,过自我的生活。
      其实自由的意义在于什么呢?也许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发挥自己的意念。为所欲为的结果是自我伤害。所以我们得有限制和约定。
      当我追逐自由的时候,感觉它近在咫尺;当我以为自由的时候,又像水中望月;当我牺牲自由的时候,其实它就在我手中。
       最后我发现,自由一直都是由我自由掌控的。只是我未曾察觉。
  • 花事了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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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边最要好的两个女伴,都已经先后成了家,合理地说,她们可以称做少妇。以前放在父母和朋友手心里的宝贝,如今都已交付给那一个他。
          其实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不论多要好,多难舍,你们在一起的时间和缘分,终究是有期限的。到了该离散的时候,就要来告别。这个道理我早知晓,但如今要体会,还是觉得残忍。
          女人如花,她的归宿总是要凄美地盛放或颓败在一个男人的手心里。


         从前我和她一起出行,她总会靠在我的肩膀上睡去;而今,我的肩膀空落,缺失掉那个可以依靠或由之依靠的人,而她已然斜斜地依偎着他的肩膀,微微合上眼帘。
         我以为我是个可以一眼望到终局的人。其实我总是活在自己的幻梦里,等到物是人非,才感叹时光不再,故人已去。
          而我自己的终局,又在哪里,哪里才有懂得疼爱和珍惜花朵的人呢?

  • 女伴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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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我们是邻桌。她的话不多。字写得特别好看。总是淡淡地带着忧伤神色,喜欢辫着头发。
        最初我们只是会一起骑车回家。后来我会给她看我的作业,我也羡慕她的灵巧手工。也开始写小纸条,互赠漂亮的贴纸。有时也斗气,不过总是会很快消除,马上和好如初。
        高中就不在一个班了。我和她写更长的信。下课的时候,等在教室外边。喜欢她精致的字体,于是我也学会那种可爱乖巧的字。是如此地独一无二。
        然后她离开了这个学校,去了别的城市里。我们继续无间断地写信。她对我说她读书时候的种种开心烦恼。她每个周末都回家。我就去她家和她聊天。好象总是意犹未尽。想起其实她一直都容易晕车,又如何每个星期都忍受那样痛苦的煎熬呢,那时德阳到中江的车好象比现在慢很多,起码要一个半小时。真的很难为她。
        再然后她就去了重庆,我们有了长久的分别。依然有通信。告诉我不一样城市时刻变换的经历和心情。大二的寒假去那里一起度过了八天。之后就是大四的五一她到新都我的学校来看我。想起来这么多年其实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相聚。
        后来我毕业,初初工作得很不顺心,难过得想哭,她在短信里安慰和鼓励我。其实每次一遇到事情,我总是还会首先想到对她说。
        去年十二月,那天是在上海火车站,我在等公车,收到她的信息,告诉她已经办了结婚证。拍照片。婚期定在今年十月。那时已经是寒冬了,我想我一定要去参加。
        24岁的时候,我终于如期参加了她的婚礼。
        昨天,我终于做了她的伴娘。
        天气有一点阴霾,飞起小雨。相当长的一段山路。坎坷崎岖。
        她换上了洁白的纱裙,小心地提起,裙边上还是无可防备地溅上几滴泥。
        一点东西都没有吃,我知道她肯定不舒服的,最后有一些晕车。
        她站在众人的注视中,按照仪式进行婚礼程序。我看着她,听着主持人的说话,眼睛禁不住要流出泪来。她就那样穿着白纱,站在那里,那一刻我感到她真是世上最令我心疼的一个娃娃。
        之后就弹指挥间地回到了我的生活世界里。一切依然继续。
        不知再见是何日。
        在心底里,祝亲爱的你:
                 幸福~!
       
  • 年轮

    200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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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初认识她的时候还不到十三岁。到今年刚好是走过一个本命年的辰光。
    12岁,与君初相识。
    24岁,嫁作他人妇。
    36岁,不知身何处。